体制内隐性福利:北京闹市房产为市场价1/8

2012年08月14日09:2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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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中的极品——住房

虽然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彻底废止了原先的福利分房制度。但在一些单位,远低于市场价的福利房依然存在。

在北京,仅职工宿舍这一福利,每月就能为一些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职工节省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租房开销。要是能分到单位的福利房,就如同瞬间中了彩票,资产和收益都将在百万以上。

张先生是某中央部门在编职工,据其介绍,自己参加工作两年后,2009年单位就给他提供了一套北京四环内的福利房:二室一厅,60平方米,价格为5500元/平方米。而该地段的商品房,价格在每平方米2.5万元左右。这一套福利房比市场价便宜100多万元。

据张先生介绍,房子的面积跟职工的级别成正比,级别越高,房子越大,“领导的面积会大一些”。一切手续都是按经适房走的,虽然现在还没有拿到产权证,“购买五年后应该有产权”。

今年5月,据媒体报道,在北京市西直门附近,一栋新盖起的高层住宅楼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附近区域已经几年没有建过住宅楼了,上世纪70年代盖的老楼市场价都接近4万元/平方米。这是某央企为本单位职工盖的福利房,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如果转手卖掉即可赚几百万元。而今年4月,北京北五环附近“被央企团购”的某楼盘的“房号”,竟被炒至100万元。

1998年,福利分房被叫停后,一些地区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的名义,变相搞福利分房或商品房开发。

2006年8月,针对这一问题。原建设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了被外界视为“措辞严厉”的《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规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

不过,福利房并没有消失,又以“经济适用房”或者“限价房”的名义继续存在。一位知情人士向媒体表示,实际上各部委零散的福利分房、建房活动仍在进行,但分房的对象仅限于“核心公务员团队”。

“房子的福利,是很多人选择一些体制内单位的重要原因,有的部委,基层员工收入还不到5000元,没有住房福利,在北京简直活不下去。”一位中央部委的工作人员说。

北京市的一位公务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他已经工作四年了,因为没有福利房,买房时不得不“啃老”。而上海某单位的一位去年刚入职的公务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自己单位也没有福利房,为此他还劝退了一名本想报考自己单位的师姐。“就算体制内,还是得找个牛逼的体制内啊。”他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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