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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免费的音乐会、电影、话剧门票等。每次有大牌歌星来京开演唱会时,北京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小宋,就会接到无数个亲戚朋友的电话,因为工作关系,小宋所在的部门每次都会有赠票。“我也挺为难的,因为许多巨星演唱会的门票很紧俏,转手最少就是几百元,甚至有时更高,我不看,但是老向单位要,也不合适。”
此外,北京几所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今年天津某政府机关来北京高校做宣讲会,就公开承诺给本科生员工提供免费攻读在职研究生的福利。一位自费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在职研究生的学生介绍,她攻读在职研究生的费用,大约要30000多元。
当然,还有直接发钱的,主要表现在优厚的津补贴上。河南某县一位副局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单位每月给局级(科级)干部3000元的汽车油补,而自己每月的油钱大约六七百元。
各种名目的“费”,在福利中也屡见不鲜。东北某省一家商业银行规定,只要本单位员工在私家车的车身上展示该银行的 Logo,单位每年将“支付”该名员工8000元的“宣传费”。“私家车上贴单位Logo,客观上也是向公众宣传我们银行嘛。”该银行一位员工说。
北京某国企员工则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他所在的单位,“是个节都有过节费”,甚至六一儿童节,所有员工都有几百块钱的过节费。
当然,福利还具有鲜明的单位特色。
北京某电信运营商的一位员工告诉记者,作为普通员工的他,每月手机话费中,市话1000元以内、长途100元以内,不用自己掏钱。“市话当然没问题了,长途一不小心就打超了。”
实际上,在2009年,财政部就发了一份《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不过,这一规定在一些部门并没有严格地执行。
此外,隐性福利还有“假公济私”类的。甘肃省某事业单位职工小马告诉记者,该单位近年来改善办公条件,目前每位员工都配有三台电脑,一台台式机、两台笔记本,“所以,家里根本不用买电脑了,两台笔记本拿回家足够用了,维修、更换都是单位买单。”小马单位的办公楼和家属楼在一个院子里,所以,单位20兆的宽带也就“顺便”进了家属楼,“下载电影特别快”。
当然,上述种种福利与福利房比起来,则完全可以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