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征集/申报条件

2012年03月16日15:3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国家重点 新产品 创新 战略性 技术水平高 自主只是产权 自主品牌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渠道。

1.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等省、市地方注册的企业,按地方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要求的相关程序向地方申报。

2.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企业可向各部门科技司(局)(以下简称部门)申报或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地方申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3.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经审计的企业2010年度财务报表(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5)特殊行业许可证;

(6)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7)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

(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2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送材料。

1.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用A4纸打印在线填写的《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按项目申报清单(附件3)所列顺序装订,加盖公章后报送地方、部门。

2.地方、部门报送推荐材料。

对推荐项目电子数据和纸质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网上提交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将纸质申报材料及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项目报送汇总表》各一份 寄至指定地点。其中纸质申报材料装订顺序:申报材料封页、项目总体评价意见表、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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