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征集/申报条件

2012年03月16日15:3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国家重点 新产品 创新 战略性 技术水平高 自主只是产权 自主品牌

中国发展门户网2012年3月16日讯(实习生 蒋若静) 为促进国家重点新产品的培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公室推出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征集工程,并发布相关通告,全文如下: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总体安排部署,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以下简称新产品计划)重点围绕培育和发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的创新产品支持,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新产品研发投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2012年度新产品计划项目分为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两类。各推荐单位战略性创新产品推荐数不超过5个,重点新产品按控制数推荐。评审通过的项目将纳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库,择优予以支持。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战略性创新产品。

战略性创新产品是指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有重大技术突破、在国民经济 发展中具有战略价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显著作用、在行业进步和地方发展中具有重大影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

(二)重点新产品。

重点新产品是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开始有市场销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大、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

1.优先支持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汽车、建材等行业开发的节能减排和低碳环保的新产品;

2.优先支持符合西部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特点和资源优势,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新产品;

3.优先支持利用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升级,有利于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的新产品;

4.优先支持地方政府重点支持的新产品。

二、支持领域

详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2012)》。

三、不支持范围

1.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2.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等日用产品;

3.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4.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5.传统手工艺品;

6.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7.动、植物品种资源;

8.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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