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展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征集/全文

2012年03月16日10:4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文化创意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 征集 申报主体 资助范围 申报条件 2011年度 国际级 国家级 省部级 北京市  

七、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于2011年11月18日前向其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区县受理单位进行申报,并同时在11月18日前登陆网上项目申报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市相关委办局负责本系统市级单位的项目申报受理;

2.由区县及相关委办局受理申报材料,按照本公告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材料于2011年11月23日前统一报送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3.项目需经过区县或委办局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财政联合评审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等评审环节。评审通过项目纳入市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库,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资助方式及资助额度。

八、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受理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并同步进行网上申报。

(一)申请贷款贴息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申请报告》(加盖公章,含电子版,见附件1);

2.项目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借款凭证》、《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双方有效印鉴、单位财务印章);

3.银行出具的利息支付凭据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单位财务印章);

4.银行出具的该笔贷款信贷记录情况证明原件(加盖银行章);

5.申请贴息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项目,须提交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8.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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