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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蒋若静) 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征集2011年度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并发布相关通告。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文[2006]2731号),结合《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征集2011年度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北京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的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11年11月4日-11月18日
三、资助范围
1.文艺演出
2.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
3.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
4.动漫游戏研发制作
5.广告和会展
6.古玩和艺术品交易
7.设计创意
8.文化旅游
四、资助方式
1.贷款贴息
2.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