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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指定专门部门调查处理消费者投诉
《办法》新增了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内部管理的要求,规定商业银行建立健全服务价格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完善投诉处理制度。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指定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建立服务价格内部审批制度,适时对服务价格管理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纠正相关问题,并组织开展服务价格相关宣传、解释、投诉处理等工作。建立相应的投诉管理制度,及时调查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
同时应设立统一的投诉电话、书面投诉联系方式、网上投诉邮箱地址等渠道,并在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和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以便及时受理金融消费者对服务价格的相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