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或7月实施

2012年02月08日16:2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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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8日讯 (记者华青剑) 原定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国银行业新监管标准至今尚未出台,近日有消息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此前因程序原因推迟颁布,现有望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经济网记者联系银监会相关人员,目前不予回复。信达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饶明告诉记者,这可能体现了监管层的逆周期监管方向。如果真如传闻推迟到7月1日正式实施的话,这就意味着至少今年上半年银行的资本压力将得到缓解,这有利于配合当前货币政策的“预调微调”。

此外,中金公司也曾表示,推迟新规的出台显示银监会换届后对以往监管政策“微调”的态度;今年的监管政策将不会延续收紧的方向,而是根据银行的实际情况适时微调。

2011年5月,中国银监会公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文)。银监会表示,新资本监管标准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分别于2013年底和2016年底前达到新的资本监管标准。

2011年8月,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 II)三大支柱为基础,统筹考虑第三版巴塞尔协议(Basel III)的新要求,体现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的银行监管新理念。银监会表示《办法》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确保国内银行平稳实施新的资本监管标准,《办法》规定,系统重要性银行原则上应于2013年底前达标,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应于2016年底前达标;同时对资产减值准备、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不合格的二级资本工具的处理方法设定了单独的过渡期。

其实,早在2011年12月份,市场就有传闻银监会已经决定将原定于2012年1月1日实施的银行业新监管标准推迟。分析人士表示,鉴于当前国内经济增速面临下滑,银行业需要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确保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包括信贷投放。

据此前报道,2011年下半年以来,监管机构与商业银行已展开多次座谈,将在最终文本中适度吸纳商业银行提出的建议,对一些指标进行调整。

多家研究机构预计,《办法》全面推行后银行业资本缺口将达到4000亿元以上,而这一资本缺口可能会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使得银行盈利空间收窄,进而转向求助资本市场,令资本市场承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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