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文件”出炉 20亿资金潜伏大农业(受益股)

2012年02月02日08:5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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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对农政策或聚焦农业科技金融支持将成要策

《经济参考报》记者通过采访多位知情人士获悉,2012年对农政策将聚焦农业科技,政策的主要方向是推动农业科技机制创新,加强科技资源的集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其中,对农业科技的金融支持有望成为重要内容。

投入不足农业科技投入机制待完善

农业科技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10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2%,科技贡献首次超过了土地、劳动力及物质投入要素的贡献份额。

随着国家推动资源要素向农业和农村配置,农业科技投入不足的问题日益受到重视。记者了解到,农业科技主要的投入将由政府完成,同时吸引社会各方面的资金。对农业科技的金融支持有望成为重要内容,政策或将推动金融系统对企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资金支持。

事实上,资金投入不足长期以来制约着农业科技的创新。据了解,近年来财政对农业科研的公共投资强度一直处在占农业GDP的0.25%左右,与目前国际平均水平1%相比有较大差距,不仅明显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也低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水平。

由于农业科技具有“公益性”,政府的财政投入极为重要。2001年,为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进入生产的前期性开发、中试、熟化,引导或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国务院批准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由中央财政拨款,科技部、财政部共同管理。2001年至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31.5亿元。

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11月在2011中国杨凌现代农业高端论坛上表示,我国将建立逐年稳定增长的农业科技投入机制,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农业科技投入不足的局面。同时积极探索新机制和新模式,不断完善符合农业科技特点和规律的支持策略,实现农业科技投入水平和使用效率的大幅提高。

“这几年财政支持很不错,但金融支持对农业科技的力度仍然不是太大。”中国农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张正河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科研创新往往转化周期长、风险大,而金融机构要追求利益、减小风险,所以很多银行不愿意支持科研创新,而只对市场和产品成熟的企业发放贷款。

张正河对金融支持给出了几点建议,包括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增加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供给;完善农业信贷支持体系,有效缓解农业科技活动贷款难的问题;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建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创新融资体系;筹建政策性银行,扶持涉农企业科技创新;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加快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并开设科技创新保险产品。

体制不顺农业科研和产业严重脱节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科研体制的变革很难,政策主要是促进机制创新,把农业科技资源集聚起来,加强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在业内人士看来,当前的农业科技体制不适应发展需要。一位农业领域的资深专家对记者说,农业科技方面的投入大幅增长,但和产业发展的需求差距却很大,这是农业科研遇到的最大问题。如果不进行改革,让科研适应生产和产业发展的要求,提高农业科技推广的效率,增加再多的投入也没有用。

在农业科技体系中,科研和产业脱节问题尤为突出。中投顾问农林牧渔业研究员宋杰凝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当前我国农业科研存在成果转化率低、转化时间长的问题。“十一五”期间农业科研机构成果转化率为42%,农业高效转化率为37%,这与发达国家70%至80%的水平相差甚远。

实际上,“十七大报告”中就提出了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上述农业专家说,农业研发体系应该是以应用为导向的生产链机制,而不是实行课题组制。现在科研院所过分强调做项目,考核评价标准是课题成果和论文,并且没有退出机制,不将研究出的成熟技术交给企业进行商业化。

以农业科技的重要领域现代农作物种业为例,记者此前调研时了解到,科研成为拖累中国种业发展的最大因素之一。相比国外“工厂流水线式”的育种方式,国内育种是“家庭作坊式”的,缺乏各类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很多科研单位不进行公益性研究,蜂拥而上聚集在低端培育杂交品种、然后卖种子赚钱。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基础研究和商业研究之间应该界限分明。在基础领域,政府投资占据主导地位,而机械、化工、食品加工等应用性较强的领域以私营投资为主。例如,美国联邦政府投入主要侧重于基础性、前沿性农业科学研究,州政府侧重于对本州经济有影响的科研领域或应用技术开发,私营企业则更多地关注能带来盈利的产品。

张正河认为,农业科研改革的方向是,大学和科研机构逐步转向基础理论研究及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而将应用技术与一般性技术的创新空间留给企业。

投资主体涉农企业应发挥更大作用

近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涉农企业正在成为技术创新的投资主体,大型企业自筹资金投入占94%,政府补助投资经费仅占4%。张正河介绍说,全国以农为主的上市企业有100多家,其中60%至70%都有科技创新项目,有的企业主要从事的就是农业科技创新工作。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说,过去政府科研经费主要投入到科研院所,而农业企业获得的科研经费相对偏少。这种格局需要改变,更多地发挥企业的作用,让企业来承担和申请可商业化的科研课题。

山西一家农业科技公司主要从事养殖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该公司的项目总监对记者说,他们的科研主要是与山西省农业院校进行合作,科研资金全部来自于企业,研究方向和项目的选择都是由企业主导。

对于涉农企业来说,政策聚焦农业科技有望带来较大的发展机遇。一般而言,农业科技涵盖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农产品加工等领域,这其中种子企业最受市场追捧。

早在2011年4月份,国务院发布的“种业新政”已经首次明确了企业的主体地位,提出要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模式。

在农业科技推广环节,企业更是扮演着“主体”的角色。宋杰凝认为,农业企业在农业科技体系中处于应用推广的环节,是将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的关键环节,这一环节需要政府重视农业科技组织建设,采用科技推广业务外包、科技创新收益等形式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同时建立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为推广服务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并协调好农业科研和企业技术推广的衔接工作。

“商业化的技术由企业来做,公益性的、非商业化由政府负责。”上述农业专家称,即使是对于玉米、杂交水稻这类技术已经商业化的品种,其在边远地区的科技服务也仍然需要政府来完成,因为企业不感兴趣。(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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