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中小企业减半征税延至2015年

2011年10月13日08:3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中小企业 国务院总理 微型 民间借贷 增速 审慎监管 企业税收 涉企 专营机构 企业增值税

【财税支持】

小企业营业税起征点提高

会议研究确定了财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二)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

(三)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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