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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产税剑指高端消费者
征收对象:独栋商品住宅 新购高档住房 外地人两套以上住房
税率:0.5%-1.2%
昨天晚上,重庆市政府召开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重庆市长黄奇帆表示,重庆定于2011年1月28日正式启动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即日起,凡所购房屋均价在9941元/平方米(含)以上的住房均属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分三类住宅
黄奇帆介绍说,重庆房产税征收对象分为三类。其中独栋商品住宅,不管存量还是增量都收税;另外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要征房产税,主要针对新购房征收。这里高档住房是指比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成交均价高两倍的房子;三是没有重庆户籍、没有工作、没有企业,但是到重庆买房子,买一套不会收税,但从第二套开始收税,哪怕是普通房子也要收。
普通住宅税率最低为0.5%
重庆试点的房产税税率不是根据住宅性质确定的,而是不管独栋商品住宅还是高档住房,均参考区域住宅价格,价格越高税率越高。其中,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房价达9941元/平方米起征
黄奇帆透露,所谓的区域价格,目前是以房产交易价为征税基数,如果三年、五年以后可能会用评估的方法。计算方法是根据重庆主城,两个年度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成交均价算术平均计算得来的数据。例如,2009年、2010年重庆市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分别为4179元/平方米、5762元/平方米,那么,2011年上两年度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为:(4179+5762)/2=4970.5元/平方米;2011年上两年度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的2倍为9941元/平方米,此时税率为1%。
存量征收对象可减征收面积
另外,在该办法执行前,已经购买了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都有面积抵扣。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可以抵扣180平方米,高档住房可以抵扣100平方米,但是以户算,家里是一个人一户也是抵扣100平方米,三口之家一户也是抵扣100平方米。这意味着计算房产税时抵扣面积可以不计入征税。
拒缴税务机关可从账户扣款
备受关注的房产税由谁来征收的问题。办法中明确,个人住房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若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个人不申报最高可罚款5倍
据了解,按照重庆此次出台的征收管理办法,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住房的次月。也就是说,从买房后的第二个月起征。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期限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0月31日。纳税人若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办法还规定,欠缴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否者,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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