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加强地产调控 闲置土地1年禁止再买地

2010年09月27日08:3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住房建设 土地出让 土地闲置 闲置土地 中小套型 住房用地 交付之日 竞买人 地块 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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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6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将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管理,在房价高的地区,应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

在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应规范编制拟供地块出让方案的同时,通知特别强调严格制定土地出让的规划和建设条件,明确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

此次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的措施还包括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等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在严格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当在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综合用地的,必须在合同中分别载明商业、住房等规划、建设及各相关条件。

除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之外,通知还要求相关部门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管理,要在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选择地块,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在房价高的地区,应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

此外,根据通知,相关主管部门还将加快推进住房用地供应和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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