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改出新方案留温州民资 补偿款转资本入股

2010年09月25日11:3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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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改,又有新方案。先前被迫离开的温州民营资本,重新被挽留下来。

日前,记者从山西和温州有关方面了解到,目前已近尾声的山西煤矿兼并重组进程,有了新的改良方案。为避免浙江民营资本利益受损,山西省将允许“滞留”的温州民资入股国有煤炭企业。

按照新方案,温州投资者可将被并购的小煤矿和参与兼并重组的国企一同设立子公司,并依附于国营煤矿。兼并重组后没有拿到的补偿余款,可作为资本入股。但在新设立的子公司中,国有企业占股51%,民营资本占股49%,双方可共同参与公司管理运营。

一直参与山西煤改的浙江商人利益保护工作的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认为,“尽管很无奈,但总比拿不到钱好。”如今,周德文又经常被山西一些县市邀请去进行演讲,大谈民营经济如何发展。

对于山西而言,如何保障政策的连贯性以及抚平“受伤”的浙江商人是一大考验。高达250亿元的资金,或将继续留在山西,因为一直拿不到余款的温州商人大多会选择这种合作方式。

在周德文看来,煤改政策微调体现了山西引进民资的决心,这是新一届山西省领导的新思维,也是山西煤改必要的动作。“当地国企没钱或者没有主动性给浙江民企补偿款,煤改很难推进下去了。”

不过,享受过山西煤炭“冰火两重天”待遇的民企是否会自愿留在山西,这或不仅是能否“赚钱”的问题,而或是“信任”和“情感”问题。

更想拿回补偿款

进入9月份,山西方面突然间对煤改政策做了微调。

根据最新的调整,民营资本以原来投资人的补偿余款入股,与当地国企共同组建一家公司,作为国企的分公司。

补偿余款是指温州民企在山西投资煤矿的投资人和当地国企在2009年签订的兼并收购补偿金额未拿到的款项,“一般很多民企都只拿到30%到50%定金,其它大多都没拿到。”周德文说。

这一改革方案和以前山西煤改方案有较大区别。此前山西出台的兼并重组方式只有两种:参股国有煤企或取得赔偿款,但山西要在2009年底前才能付清补偿款。

但这两个政策,在温州商人看来都有一定的不足。按照第一个方案,小煤窑在兼并进国有煤炭龙头企业之后,所占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按照第二个方案,当时温州投资人在山西投资的近500座小煤矿,投资额高达500亿元,悉数要被国有煤炭企业所并购,赔偿额等和温州商人投入相差甚远。

但最终,温州投资者基本都选择了拿赔偿款这个方案。

但到了2009年年底,大部分温州民企的补偿余款,却一直没有拿到。据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仅在山西宁武县,就有温州投资的小煤矿22座,至今没能拿到的总余款估计达30亿元以上。

如今,突然而至的煤改“改良版”方案出台,至少意味着,尚未拿到补偿款余款的温州商人,可以继续经营当年自己投资的中小煤矿。

这一办法已经受到一些温州商人的积极响应。“不响应也没办法,去年被兼并后的温州商人很多没拿到补偿款,这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一位温州投资者说。

不过周德文却向记者指出,也有一部分温州投资者不愿意。“此前和国企合作成功的案例,不是太多。入股后煤老板们都是从属的地位,并没有很强的把控能力,将来怎么样很难说。”

记者致电了4位在山西投资的浙江煤老板,其中就有一位明确表示,“相对于留下,我更想拿到补偿款。”

当时普遍想不通

浙江民企大规模投资山西煤矿始于本世纪初,也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

山西省内媒体曾公开报道,煤炭新政让煤炭企业在真正意义上成了资源和资产的控制者,这让煤矿主们吃了“定心丸”,敢在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方面投入资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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