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规定开发商不能直接收预售房款

2010年08月18日09:3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开发商 预售制度 预售许可证 商品住房 商品房预售 房地产企业 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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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办法主要保证预付资金安全

“这是一次技术性调整,也正中开发商七寸。”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说,虽然这不能视为新的一轮调控政策,但却非常有效力。其主要原因是,这个办法不像其它调控政策是临时性的,这个办法将会长期执行。而且,目前房地产市场正处在僵持阶段,开发商入账趋紧,同时,土地市场价格下降,又正是拿地的好时机。若该办法实施,开发商希望进一步发展,就必须加快销售速度,以求获得可支配的资金。“那么降价是最重要的选择之一。”胡景晖说,这个办法实施后,囤地、捂盘的问题也将自动解决。

>>影响

开发商将降价求资金链稳定

陈云峰和胡景晖都承认,若长期执行该办法,开发商的开发速度和规模可能会受到影响。特别是跨省的大型房企,目前他们的资金都是全国调配的,若被银行监管,将影响资金的流动和调度,从而减缓不同省市、不同项目开发的时间。陈云峰认为,这些不利的影响,将在长期作用下,转变成总供应量的放缓。

而胡景晖表示,这需要开发商转变思维,如果能掌握新规则,并加快开发速度,充分发挥效力,反而有利于提高开发周期,未来的总供应量应该不会受大的影响。

>>背景

办法已在业内流传3年之久

陈云峰说,在北京三年前就有此说法,但一直没有执行。而且在其他省市,有的已经开始执行,所以这个办法并不新鲜,早已被业内熟知。同时,住建部等主管部委不止一次在相关文件中提及。就在今年4月20日,住建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即53号文的第九条,就明确规定:“各地要加快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预售资金可按建设进度进行核拨,但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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