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为何不掌握租赁市场的数据信息
人们抱怨租金上涨过快,中介抱怨被冤枉,一个问题却浮现水面,在房屋租赁市场上,租赁价格的数据变化,似乎总是来自于房地产中介,政府部门似乎并不掌握这个数据。
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很多人对“中介推高房租价格”的说法颇为认同。
“在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租赁市场上,确实存在这个问题:政府部门没有一手数据。”胡景晖告诉记者,这一点不像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价格,相关部门是掌握的,房屋租赁价格政府部门确实不掌握。
为什么政府部门不掌握呢?
胡景晖告诉记者,原因在于我国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非常低,几乎没有多少人会去把租赁合同拿去登记备案,而在一手房交易和二手房交易中,登记备案是必须的程序,每一套房子的交易都要登记。
“为什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低?”胡景晖说,一来是登记备案要缴税,二来是登记备案对房主没有任何好处,政府没有赋予租赁登记备案的法律意义。
据他介绍,以前,北京市的房屋租赁,如果要登记备案、把各种税都交齐的话,缴的税占月租金的23%。后来,这个税被瘦身,改名为综合税,占月租金的5%。
2009年,北京市地税局下发文件,明确了个人非住房出租税费征收标准。
按照这个文件,北京市个人非住房出租应征税费可以按分税种计征和按7%或12%综合征收率计征两种方式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应征税费可以按分税种计征和按5%综合征收率计征两种方式计算缴纳。
按照这个标准,北京市个人非住房出租月租金收入在北京市营业税起征点每月5000元以上的,综合征收率为12%;个人非住房出租月租金收入在每月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7%。
“因为租赁的登记备案对房主没有任何好处,还需要再缴一次税,所以,几乎没有房主在出租房屋的时候会去登记备案,而且还有很多官员不愿意公开承认自己手中的房屋用来出租。这样就导致租赁市场的价格变动游离于政府相关部门掌握之外,政府没有租赁价格的数据。”胡景晖说。
也不并是统计部门总不公布租赁市场数据,北京市统计局每个月都会公布北京市的房屋租赁价格数据,但是,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来源却是15家中介机构。
胡景晖告诉记者,在香港,也不要求房屋租赁必须登记备案,但是如果房主与租客发生纠纷,登记备案的合同就是基本的判断依据;香港也收税,但税率非常低,大概只需要月租金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印花税。所以在香港,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率非常高。市场的数据是公开可信的。
在胡景晖看来,租赁市场的价格数据并不难掌握,政府部门如果能把这些问题解决好,让大家意识到登记备案有好处,房主就会主动登记备案,政府部门也就能掌握这个数据。
“如果政府对空置的房屋征收空置税,我举双手双脚赞成,这样的话能让不少房屋进入流通渠道、进入租赁市场,对价格肯定有平抑作用。但现在连什么是空置,标准都没有。”胡景晖说。
房地产宏观调控是否要继续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开的数据,虽然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房价在6月出现了轻微下降,但与上年同期相比,涨幅仍是两位数。数据显示,6月,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4%,涨幅比5月缩小1.0个百分点。
这样的数据不足以让公众感到满意,然而近期,有关房地产宏观调控是否要继续的声音却不断出现。
担心房地产调控误伤经济、第三套房贷松动、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有可能取消的信息在近期频繁出现。
面对这些声音,有关部委迅速作出表态:房地产市场调控肯定要执行下去。
在日前结束的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座谈会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说,目前房地产市场呈现出量跌价滞的态势,一个季度后房地产市场可能会面临全面调整,房价肯定会有所下降。
住建部官员12日表示,下一阶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督促各地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新国十条”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在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的同时,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中国银监会新闻发言人12日晚表示,要求各商业银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及住建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房认定标准通知》,其政策要求和标准无任何变化,严格执行,不能动摇。
国资委官员也在12日对媒体表示,自国资委要求78户非房地产主业中央企业退出房地产业务以来,央企退出工作正在有序顺利地进行。
然而,面对宏观调控下,房价僵持、房租上涨的局面,一些学者表示,宏观调控的思路还是存在瑕疵。
“这一轮宏观调控的思路还是不对,尽管调控措施里说了要增加供应,但房屋的供应不可能说增加就增加,房地产的开发周期决定了这种供应需要时间。”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说,扩大供应应该是在稳定市场的前提下进行。如果在打击市场的环境下进行,开发商不敢拿地,供应量的增加就成了空话。遏制了需求,影响到了购房人的心理预期,导致很多人不敢买、买不了,租房成为很多人的选择,房租价格能不上涨吗?
董藩认为,现在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还在于供求关系,供应不增加,需求增加,价格必然要上涨。在这种情况下,房价和房租必然有一个要上涨。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加大供应入手。
在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看来,国家对房地产的历次宏观调控,其表现形态都大同小异,先影响成交量,然后再影响房价,而这中间有一个过程。前一阶段主要是成交量和预期的变化,到了现在,买卖双方都有了观点的分化。
“每个群体对房地产调控的理解都会不同,从几个相关部委的表态来看,宏观调控的基调不会变化,这也是我们所期望的。”陈国强说。
本报北京7月14日电 本报记者李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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