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亟须增加对电网的约束
《并网标准》提出的技术要求,仅针对风电场和风电机组,这在部分企业人士看来是一种缺憾。国电龙源集团的一位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缺少对电网的约束。发电和并网是相辅相成的,需要电网方面保证的电压范围、频率范围、无功功率的需求、短路或电压跌落的能量范围和事故出现的频率等也应一并涵盖在内。
近年来,因电网限电而导致风力发电无法并网而白白流失的现象屡见报端。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全国各风电企业因电网限电而流失的电量约为2.96亿千瓦时,2009年这一数字预计超过15亿千瓦时,约占风电总发电量的6%。
对此,业内专家认为,尽管一段时期以来电网企业也为促进风电并网做了大量工作,但认为风电等新能源电力是“垃圾电”的想法始终根深蒂固,夸大地看待了风能资源的不稳定性给电网运营带来的压力。
事实上,对于风力发电的排斥即使在属于传统风能大国的丹麦、德国等欧洲国家也曾长期存在。在欧洲风能协会2005年底所著的《欧洲供电领域风电的大规模并网:分析、问题和建议》一书中指出,一般情况下,有成千上百的风电机组分布在很大的区域内,这使得风电的变化比较平稳,部分风电机组的切除或风力变化对整个地区的影响很小。事实上,当火电厂或核电厂意外从系统中解列时,会在瞬间产生高达上千兆瓦的供电缺口,可能造成大面积的停电事故,这种间歇性带来的危害远大于风电。
“国内的现实情况是,电网能够在60万千瓦的火电机组发生故障切机时果断应对,但几台1500千瓦的风电机组切机就被认为不能容忍,这很让人费解。”
上述风能协会专家表示,解决此问题,一方面电网企业的陈旧观念亟待更新,另一方面也期待政府在制定标准时能明确风电场并网时的电网条件,以提高电网吸纳风力发电的积极性。
原机械工业部重大技术装备司司长周鹤良则表示,风电并网不仅仅是一个或者几个部门之间的事情,而且其间也涉及不同部门之间利益的重新分配问题,比如可再生能源的配套送出工程,谁投资、成本如何收回?其他常规电厂由于可再生能源的接入降低了发电小时数而导致效益的降低,是否有政策层面的补偿措施?这些都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电网和电源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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