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规范“央企”投资房地产
“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这是通知中涉及“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内容之一。
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历来是政府调控政策的主要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通知中,除了对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价格等有关部门、税务部门提出要求以外,还特别提到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这样的表述在以往政府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中鲜有出现。
廖英敏说:“2009年部分上市的国有大企业纷纷进入房地产市场,还拿了不少‘地王’。国有大企业疯狂拍地的行为,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这次政府特别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投资房地产,也是希望国有资本在房地产市场上能够起到好的主导作用。”
防止境外“热钱”冲击国内楼市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表示,当前在全球普遍低利率环境下,国际跨境资金短期流动加剧,在欧美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相对低迷的同时,新兴市场这两个领域价格不断上涨,不断吸引着“热钱”的进入。
《通知》明确提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和跨境投融资活动的监控,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防止境外“热钱”冲击我国市场。
尹中立说:“预计今年海外热钱会进一步进入新兴市场国家的股市房市等领域,带来这两个领域的泡沫膨胀。国家正是基于这样的担忧,明确提出加强对跨境投融资活动的监控,防止境外‘热钱’冲击我国市场这样的政策。”
-南京专家
商品房领销售许可证
设最低规模是新提法
《通知》中提出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这应该是一个新的提法!”南京市房管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的就是为了打击开发商捂盘惜售的行为,充实市场上的房源,从而抑制上涨过快的房价。他认为,所谓“最低规模”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指某处小区的最小单位,可以是一幢,也可以是一个单元;另一种解释则是指房源的面积,大的三五万平方米,小的一两万平方米。
“如果按照前一种解释,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最小规模比‘单元’要大,因为《通知》中后一句话就是‘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也就是说,最小规模可以是一幢楼,这与南京目前的操作规定是一致的。”该人士说,如果参照后一种解释,按面积来划分,那么操作的难度就很大了。
他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份南京曾经出台过一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当时有不少人提出,为了防止开发商捂盘惜售,应该对楼盘领预售许可的面积设“门槛”,比如说仿效上海的做法,最少一次3万平方米。
“其实,这些办法我们也都想过,但是执行起来很困难”。该人士说,南京房地产市场上的开发项目大小不一,如果设定的“开盘门槛”面积较大,比如3万平方米,反而会给一些中小楼盘捂盘的理由;如果设定的“门槛”太小,比如1万平方米,有的一幢房子的面积就不止这个数,根本起不了任何约束作用。不过,他也表示,既然国家已经明确要设“门槛”,南京市肯定会继续研究,至于何时“跟进”暂无说法。( 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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