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新一批濒危野生动物名单公布 火烈鸟列其中 南极奇异冰山(组图) -北斗七星中发现一新恒星 5亿年前形成 清除人脑痛苦记忆新方法 -受气候变化影响最大10国:孟加拉国第1 中国第10 未来百年大预言 -09反腐新动向:主体逐渐多元 方略凸现立体 透视广西民政厅腐败案 -明年A股市场或U型震荡 年初上冲3600点 三新股今日登陆中小板 -武广铁路客运专线票价分三级 最低约490元 矿泉水倒置5分钟不倒 -内地累计3631例甲流疫苗接种异常反应 孕产妇列入重点接种人群 -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应废除拆迁条例 粤城市拆迁规定近年或修改 -购置税下月变相提高 车市年末需求疯涨 减征时间以购车发票为准 -公务员报考冷热不均 反映出就业上的浮躁情 河南考试成绩可查询
首页>>政策解读
电摩国标元旦起实施 交管部门称标准尚缺法律支持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2009 年 12 月 13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国家标准委前天在官方网站先发布一份“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专家解答后,全文公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项国家标准,并表示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按期实施。标准的发布引起了社会广泛争议。北京市交管局相关人士称,这项行业标准尚缺法律支持,《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电动摩托车的概念。

标准在争议中发布

根据国家标准委发布的电动摩托车的定义,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都将纳入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并被划入机动车范畴。在此标准发布前几天,媒体提前透露了相关信息,立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极大争议。

标准委发布的专家解答称“电动摩托车是摩托车的一种”,而摩托车历史上即按机动车管理,并援引电动自行车标准的内容,重申“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

对于社会较为关心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要归属到电动摩托车范围,是否需要考驾照和上牌照的问题,在这份“专家作答”中没有提及。文中只是称“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并表示“目前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而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没有明确说明。

12月9日,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向记者表示,已于12月7日向国家标准委递交申请,要求暂缓实施《电摩条件》。而前天公布的标准意味着陆金龙建议申请未获通过。陆金龙称,电动自行车行业正在制定他们的行业标准,而且准备在标准中将电动自行车的时速从原来的20公里提高到30公里,但是电动摩托车的标准将他们的这个“空间”占据了,使他们没有了修改空间,“这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行业标准缺法律支持

针对即将实施的标准内容,昨天,记者从市交管局了解到,“道交法”中没有电动摩托车的概念,本市交管部门也从未给电动摩托车或者电动轻便摩托车上过牌照,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的是行业标准,从实际来说,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标准是否能执行,还缺乏法律支持。

“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本市对电动自行车采取“目录管理”方式,市交管局与市工商局的计算机系统联网,只有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且列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公安部门才准予登记,核发牌证,但三轮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等不在上牌之列。 (记者钱卫华)

来源: 京华时报

相关文章:
四川电动车协会建议就电摩国标召开听证会
中国自行车协会申请暂缓实施电动车国标
新国标将部分电动车归为机动车 或引发破产风潮
电动车新国标下月实施 2000家企业命悬一线
图片新闻:
11月份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数据出路 CPI同比涨0.6%(表)
南极奇异冰山:拥有美丽条纹 迷人似玛瑙(组图)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