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接到报料,位于广深高速路口旁道滘镇大岭丫村的农民集资房江月湾楼盘约50户业主说,开发商延期5个半月交房,楼盘设计与合同不符及配套设施不全,因此拒绝收房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其中28名业主要求退房。
而广东美翰律师事务所徐洪辉律师表示:由于江月湾属于农民集资房,上市出售已属违规,所以合同很有可能无效,业主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如果业主想维权,最好通过国土和房管部门出面协调解决,使其损失降到最低。
起因:开发商延期交房
记者来到江月湾小区时,售楼大厅已经聚拢了约30户业主。业主赖先生说,江月湾业主不愿收房有很多原因,但起因是开发商延期5个半月才交房。他拿出合同,指着开发商东莞道滘富康新村建造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第四条说:“甲方应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符合合同规定的房产移交乙方使用。而实际上,开发商直到9月15日才交房。”业主曾小姐说,延期过程中,开发商并未主动告知业主延期交房,是业主自己问才知道。
业主叶先生对记者说,延期交房,按照合约规定,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每天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两月未交房可申请退房。所以业主联合起来准备与开发商谈判索要赔偿,但是开发商一直不愿与业主正面沟通。业主只好与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东莞市东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涉。
物业公司负责人鲁先生表示,索赔与他们无关,应该找开发商谈判,但物业可以协助其向开发商反映情况,请业主提供书面申请即可。D701业主说,一星期前就提交过申请,但是一直未得到实质性答复,只是推说过几天答复。物业公司则表示,是因为上面没有答复,他们也是代为转达。
据曾小姐说,通过物业公司转答,开发商希望以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换取业主要求的赔偿。由于这与业主索赔金额相差甚远,业主并未同意。曾小姐告诉记者,根据合同规定,开发商可能要赔偿每户业主2.5万元~3万元,按照50户业主索赔计算,就是125万元~150万元。而物业管理费一年也就几千元。
物业通知周内收房遭业主退房
赖先生说,就在索赔一事尚无结果的情况下,物业公司通知业主在9月17日后一周内收房,如果无异议将视为业主默认收房,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随后,有9户业主申请退房,并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
叶先生说,其他业主后来又发现,有两栋楼并未按规划建筑,本来楼前是两栋小别墅,可以看见远处风景,但是开发商却将小别墅改成了高楼销售。这也引起了业主不满,之前购房是按照规划交钱,现在环境大不如前,业主顿感受骗不值,遂要求开发商作出解释和赔偿。
而另外一些业主则反映小区内公共设施没有配套齐全,包括绿化面积不够,路面硬化没有完成,因此拒绝收房。曾小姐说,现在已有28户业主申请退房并向开发商索取房款10%的违约金。
开发商办公室无人接电话
昨日,在同物业公司交涉过程中,负责人鲁先生说,他们会再次将退房申请意见递交开发商,一周内给业主答复。
随后,记者拨通售楼部电话,对方说,江月湾属于农民集资房。记者问买了可不可以退房。对方说,可以,但是他们只代理售楼,退房要找开发商。
记者随后拿到东莞道滘富康新村建造有限公司办公室电话。当记者说明意图需要了解江月湾退房一事,接线员说不清楚,也不明白记者什么意思。最后,记者索要公司负责人叶先生电话,接线员称只有办公室电话没有手机号码。记者随后拨打叶先生办公室电话,至截稿时一直无人接听。
律师:
农民集资房最好不要买
广东美翰律师事务所徐洪辉律师说,关于农民集资房问题,《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但是可以用作兴办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兴建农村村民住宅。
由于江月湾属于农民集资房,上市出售已属违规,所以合同很有可能无效,业主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他提醒:农民集资房最好不要买。
他还说,现在业主已经交付一半房款,维权难度很大。如果是打官司,要求退房也可以,但是房款不大可能立刻拿到,因为诉讼期会很长。另外,如果国家相关部门严查农民集资房出售,楼盘很可能作为违规建筑拆除,到时候业主所受损失更大,只能拿到很少的补偿金。如果业主想维权,最好通过国土和房管部门出面协调解决,使其损失降到最低。(代希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