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审计署网站消息,国家审计署今日公布了今年第6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50个县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结果。结合此次审计调查情况,审计署财政审计司负责人就开展这项审计调查工作的目的、支农专项资金的总体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近年来,财政审计分别开展了对粮食风险基金、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等审计调查工作,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了支农资金。这次对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开展审计调查与以往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有什么不同?这次审计调查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近几年,财政审计分别开展了对粮食风险基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主要目的是反映某项专款的政策实施效果,揭示收支管理中的不合法、不合规和效益不高等情况,推动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而这次对16个省(自治区)2006年中央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更加侧重于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研究,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审计建议,以更好地发挥财政审计服务于改革、服务于制度创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这次审计调查的主要目标有三个:一是摸清中央支农专项资金的规模、种类、分配渠道、管理方式、投向结构等总体情况,客观评价中央支农资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二是通过反映中央支农资金多头管理、部门职能交叉重复、缺乏统筹协调,资金渠道多、投向零星分散等问题,提出进一步整合中央支农资金,理顺分配渠道,完善项目设置决策机制的意见和建议。三是通过反映中央转移支付支农资金管理环节多、资金链条长、信息不对称,以及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提出加强监督检查,完善专款管理审批制度和资金拨付方式的建议。从目前情况看,这些工作目标基本已经达到。
问:从这次审计调查情况看,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总体情况如何?
答: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三农”资金的投入,特别是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后,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资金大幅增长,如何分配、管理和使用好这些资金,确保科学分配、规范管理和安全合法有效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成为当前党和各级政府关注的重点工作,加之有关部门强化了管理、监督力度,从总体上看支农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情况是好的。在资金投入上,支农专项资金增长较快。16个省2006年收到中央支农专项资金1264亿元,占收到全部专项转移支付的46%。从投向看,主要投向了农村公路和通达工程、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综合补助、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等“三农”的重点领域,并拉动地方各级财政投入1628亿元。从分配级次上看,中央支农专项资金76%都用到了县级,成为基层财政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从管理制度和创新看,逐级建立了责任制、加强了建章立制工作,并积极探索整合支农专项资金的路子。从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果看,无论是在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农业生产总值、新增和改造农村道路里程、新建和维修中小学校数量、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的学生人数、改扩建医疗机构个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等方面都有进一步的新发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但审计调查发现当前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在管理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点多面广,资金严重分散,且受部门分割条条管理和专款专用制度的制约,地方在支农资金的使用中很难有效整合,致使地方政府难以集中财力解决“三农”事业发展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影响支农资金更大效益的发挥。二是项目执行和资金拨付滞后,影响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三是一些主管部门(单位)受部门利益驱动或缺乏责任心,在支农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变相增加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问:刚才您从管理层面介绍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情况。请您从体制、机制层面谈谈当前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还存在哪些弊端。
答: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行政部门职能、职责交叉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支农款项达160个左右,从中央到省、市、县都有20个左右部门参与资金管理,每个部门负责分配的专款少则一两项、多则十几项,目前尚没有一个对支农资金进行统筹管理的部门。由于部门间职能交叉、政策要求不统一、信息沟通又不通畅,导致负责资金分配的部门间在项目选择、资金投向上很难协调,这必然会影响资金合力作用的发挥和使用效率的最大化等。二是项目管理、决策机制不科学,省级政府的权力、任务、责任缺乏体现和落实。由于设置专款的决定权在中央有关部门,对专款多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管理方式,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要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就必须经历层层的项目申请过程,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跑部钱进”的现象,这不仅导致政府整体行政成本增加,行政效率不高,而且容易出现资金分配“撒胡椒面”现象,难以很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不利于实现预期的政策目标。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未能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此外,由于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比较笼统,无法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财力匹配机制,出现了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投入,但管理和监督责任不够明确的情况,也不利于项目建设管理和建成后有效运营。
问:在公告中,审计署从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快政府机构改革、改进项目决策和管理机制以及强化省级政府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这些建议事关我国改革的多个方面。请您谈谈你们在审计调查中,是如何把握和开展这项工作的。
答:财政审计作为我国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促进者,应在审计中注重从全局性、整体性、宏观性角度做好审计建议这篇文章。在这次支农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注重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充分听取意见。我们通过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以及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做到了集思广益,这对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工作的建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注重从整体上把握问题。对调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分析归纳,切实把握支农专项资金在分配、拨付、使用、效益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进行深入剖析,确保审计建议能够切中时弊,具有宏观性。三是注重现实性。就是要求所提建议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顺应改革趋势的可行性,能在短时间内被采纳并赋予实施。四是注重关联配套性。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特别是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面对的问题更加错综复杂。要解决好问题,不是仅从一个方面着手就能一蹴而就的,需要从多个方面统筹考虑。这次支农专项资金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涉及体制、项目管理方式,以及中央与地方间的权利与责任问题等多个方面。因此,在建议中我们没有仅就管理和资金使用问题提出建议,而是从加快政府机构改革、改进支农项目决策和管理机制和强化省级政府责任等较高层面、较高视角提出建议,这样能够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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