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8日举办记者招待会,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和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和预防腐败回答了记者提问。
朱志刚指出,财政资金是全体纳税人的资金,是代表了全国人民公共利益的资金,侵犯和挪用财政资金,实际上就是侵犯全国人民公共的利益。对这种行为,应采取严格措施予以制止。
首先,在防范工作上,财政部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在安排项目的时候,都采取公开、透明的程序,要严格进行专家论证,对资金的规模、用途、使用方向进行严格审核,很多项目都要在网上予以公开公布。
其次,对于发展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科技部、教育部、卫生部等各部门所确定的支援农业资金的项目,一律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制度,把资金直接支付给用款单位,并且进行严格监督。
第三,建立了财政性资金的追踪问效制度。资金拨付和使用以后,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监察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纠正,保证支农资金能够真正落到所需要支持的农业项目上去。
朱志刚说,对于挪用资金和贪污受贿的问题,凡是触犯了法律,中央国家机关,包括财政部门,都会密切和司法部门配合,严厉打击这种犯罪行为,来保证公共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农民的权益不受侵犯。
发改委副主任杜鹰表示,管好、用好国家投资,是新农村建设中非常重要的问题。第一,不管是什么项目,都要有切合实际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在资金流程上,提倡使用报账制。第三,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还有发改委,有重大项目稽查办,再加上纪检部门,要加大稽查、审查的力度。发现问题轻则通报,重则限期整改,如果触犯刑律,移交司法部门。第四,最重要的是让农民参与,让农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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