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两地大学生在连接深圳与香港的跨海大桥(深圳湾大桥)上举旗欢庆。何俊摄
关系深圳未来十余年发展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规划》)于7月3日获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省政府不但对这部《规划》给予高度评价,也同意了《规划》中对“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城市”等深圳城市未来城市性质的表述。这是深圳在城市发展性质方面的一个重大突破。省委、省政府还进而提出要求,深圳新一轮发展要体现出在粤港澳合作方面的先行、先试、先导作用。
新提法强调深圳自身努力方向
昨日,深圳市规划局就《规划》中的深港合作与区域协调、区域交通设施,以及在此前公示期间曾被公众忽视的综合防灾减灾等内容进行了再次解读。
深圳市规划局介绍,继这部规划在广东省层面得到认可后,还将争取在年内得到国务院的批准。
在去年底今年初面向社会公示的《规划》草案中,深圳的城市性质为“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而在省政府批准之后,在具体表述上则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变成了“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城市”。
“后一种表述更严谨,也可以避免一些理解上的误差。过去的提法,是为了对应香港方面提出的‘亚洲国际都会’的提法;现在的提法则更为强调深圳自身的努力方向。”一名规划师解释。
粤港澳合作:深圳要先行先试
省政府常务会议在审查这部规划时认为,这部规划符合省级的上层次规划,也符合深圳市的发展方向。省委、省政府还进而提出要求,深圳这一轮发展要体现出在粤港澳合作方面的先行、先试、先导作用。
鉴于此,深圳市规划局昨日更为系统地介绍了《规划》中对深港合作的具体安排。除了推进深港金融深度合作、积极建设深港创新圈、进一步扩大双方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和高端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之外,在重大基础设施、跨境开发等方面,两地的机场合作、河套等边境地区合作开发均予以了强调。两地还将共同改善深圳湾和大鹏湾水质,提高两地大气环境质量。
在跨境地区合作开发方面,《规划》中明确将共同研究落马洲—河套和莲塘—香园围等地区的发展定位和开发策略,适时稳步推进边境地区的开发。
《规划》中还进而提出了一套衡量深港合作程度的指标体系。记者注意到,仅在跨境人流量指标方面,便提出了将由目前的每日42.2万提高到100万。(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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