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效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划,制定本规划。
目 录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二)“十五”防治工作成就及存在的问题
(三)“十一五”面临的防灾形势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原则
(三)目标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三)搬迁(避让)和治理工程
(四)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工作
五、资金渠道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分级、分部门领导目标责任制,推进社会化减灾体系建设
(二)健全完善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
(三)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
(四)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防治经费投入良性机制
(五)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七)实施严格的奖惩制度
本规划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规划》以2005年为基准年,以“十一五”期间为规划期。
规划范围为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以外的31个省(区、市)。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国务院批准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部署,本规划不再涉及。本次规划充分考虑了与《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避免了重复规划建设问题。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国地质和地理环境复杂,气候条件时空差异大,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1995年至2005年,平均每年因突发性地质灾害死亡和失踪1108人、直接经济损失59亿元,最高年份的1998年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50亿元。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 全国除上海外各省(区、市)均存在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其中,云南、四川、重庆、贵州、陕西、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山西和福建等省(区、市)最为严重。
地面塌陷灾害 地面塌陷主要包括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岩溶塌陷灾害分布在24个省(区、市)的300多个县(市),塌陷坑总数达4.5万多个,中南、西南地区最多,约占总数的70%。全国有20个省(区、市)发现采空塌陷。黑龙江、山西、安徽、山东等省最为严重。
地裂缝灾害 全国有24个省(区、市)发现地裂缝1200多处,地裂缝在河北、陕西、山西、江苏等省最为发育。
地面沉降灾害 主要发生在我国中东部的平原和盆地内,上海、天津、西安、太原等50多个城市存在地面沉降。
(二)“十五”防治工作成就及存在的问题
“十五”期间,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加强,防灾减灾取得一定成效,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总数为4278人,比“九五”期间的6621人同比下降了35.35%;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12亿元,比“九五”期间的318亿元同比下降了33.33%。这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1999年至2005年,国土资源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完成了700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本查清了这些地区的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为防灾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是地质灾害监测网初步建立。三峡库区滑坡崩塌专业监测网和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地面沉降专业监测网已基本建成并运行。在典型地区开展了突发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示范工作。在调查基础上,700多个县(市)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群测群防监测点达到6万多个。
三是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全面展开。从2003年起,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合作开展了国家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和部分市、县也开展了这项工作。
四是应急预案体系得到初步健全和完善。《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于2005年5月14日由国务院发布,各省(区、市)和大部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县均发布实施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家、省、市、县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
五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入了法制轨道。国务院于2003年颁布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颁布了与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尽管“十五”期间的防灾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仍不能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减灾防灾的需求,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缺乏全面系统的基础调查资料,尤其缺少高精度的地质灾害调查资料,调查数据得不到及时更新。二是地质灾害监测体系没有形成,灾害监测预报水平较低,应急反应能力较差。三是许多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亟待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四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经济基础薄弱,经费投入不足,技术水平偏低。五是社会公众防灾减灾知识有待普及,意识有待提高。
(三)“十一五”面临的防灾形势
“十一五”期间防灾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我国地质构造复杂、地形地貌起伏变化大,山地丘陵占国土面积的65%,具有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物质条件;另外,据气象、地震部门预测,本世纪前期,气候变化和地震均趋于活跃期,台风等极端气候事件增多,地震活动频繁,强降雨过程和地震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将加剧。在这种自然条件下,地质灾害必将呈长期高发态势。
二是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呈不断上升趋势。中、西部地区地质环境脆弱,“十一五”期间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可能引发大量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东部地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代都市圈逐渐形成,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长期过量开采地下水,将导致大面积的地面沉降灾害。全国各地采矿积淀的环境问题,形成了许多地质灾害隐患,采矿活动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灾害在矿区和矿业城市普遍存在。
三是我国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影响着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
总之,规划期内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处于高发期,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日趋严重,广大农村、城镇和重大工程仍将遭受地质灾害的严重威胁,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十分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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