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适度重型化进程加快带来的能耗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广东去年单位GDP能耗继2006年之后继续仅次于北京,位居全国第二低。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07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显示:2007年广东每万元GDP消耗0.747吨标准煤,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4%,并顺利完成年度目标。
公报显示,2007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为1.160吨标准煤/万元,比2006年降低3.66%,降幅比2006年的1.79%提高1.87个百分点。而广东,2007年单位GDP能耗降幅3.15%,超过3%的年度降幅目标,也高于2006年2.93%的降幅;但3.15%的降幅明显低于全国3.66%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全国大部分省市区。
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这一指标上,广东以0.980吨标准煤/万元的数值继续居全国第一低的位置,但5.28%的能耗降幅也仅位于全国中下游的水平。
有关部门的人士指出,广东能耗水平一向在全国较低,2005年单位GDP能耗全国最低,此后北京由于首钢等单位搬离而降耗幅度较大,2006年、2007年广东能耗水平处于全国第二低的位置。然而,今后几年,随着适度重型化的步伐加快,一大批炼油、石化、钢铁等重型项目相继投产,广东节能降耗压力相当大。
根据国家的要求,我省要在“十一五”期间完成能耗下降16%的目标任务。即便今年完成下降3.5%的目标,接下来的两年还必须达到下降4%以上的高水平,才能实现“十一五”的节能目标。
为确保这一目标的顺利实现,关键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设牢门槛、管住重点、搞好技改。
作为“双转移”的配套政策《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要求,把加强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等要求,作为我省未来产业转移、升级过程中的重要原则。在能耗标准方面,珠三角地区要适当提高,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对资源消耗低的产业转移项目要给予重点扶持。
省政府今年公告《广东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正式明确了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我省“双千”节能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耗能企业的问责,实行“一票否决”制。
通过技术改造降低能耗是当前普遍认可的节能手段,广东推广力度也将加大。本周,我省已正式接受“能效电厂试点”第二批子项目的申报工作。据悉,广东是全国能效电厂试点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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