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节能减排政策性措施表示认可的同时,专家们也表示,还应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系的政策体系,重新构建国民经济的成本价格体系
一票否决!对于那些未来若不能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的地方政府领导人和千家重点耗能企业中的国有企业负责人来说,又一个让他 们有强大压力的刚性考核制度出台了。
日前,超过18000字篇幅,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能源办和环保总局联合提出节能减排、监测和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并由国务院批转,我国节能减排进入实质性的“硬碰硬”阶段。
形势紧迫
中国政府网23日发布《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通知称,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和环保总局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下称“三个方案”)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下称“三个办法”)。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首次双双下降。但国家环保总局总量办副主任赵华林指出,减排形势依然严峻,环保任务相当繁重,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不容乐观。
据赵华林介绍,目前我国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其中,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于世界第一,2005年为1414万吨,2006年为1428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位于世界第一,2005年为2549万吨,2006年为2587万吨;温室气体2001年为28亿吨,2005年为53亿吨,而2006年全球排放量为300亿吨。据世界能源委员会统计,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占全球总排放量的13.5%。
赵华林用“污染减排任务空前繁重”来描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据测算,如果2010年我国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新建项目环保措施都落实和GDP年均增加10%的情况下,要实现减排目标、二氧化硫和COD需要从老污染源中分别减排670万吨和570万吨,相当于2005年排放量的26.3%和40.3%。
“我们的任务是不但要把新增的全部抵消掉,而且还要再削减10%。”赵华林说。
“国务院节能减排新措施的出台,反映了我国严峻的环境和能源形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孙佑海说,“十一五”规划到目前已实施了一年半,但节能减排形势严峻。
“如果我们不下更大的决心,不投入更大的力量,那么,‘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就将难以完成。”孙佑海说,如果出现这个结果,不仅会损害中央政府的威信,而且在国际上也将造成不良影响。
严格问责制
国务院通知指出,按照“三个方案”和“三个办法”的要求,旨在“全面扎实推进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的建设”。
《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是根据各级能源消费总量的核算方法,从能源供应统计和消费统计两个方面建立健全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是在建立健全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对各项能耗指标的数据质量实施全面监测,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国、各地区以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而《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则有了更大的创新。这份由国家发改委提出的方案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下称“省级人民政府”)和千家重点耗能企业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落实节能措施情况。
而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明确“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对各地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将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国家暂停对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对千家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评价结果,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堵”“疏”之争
在对节能减排政策性措施表示认可的同时,专家们也表示,应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系的政策体系,重新构建国民经济的成本价格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秘书长黄浩涛日前在“中国节能减排论坛――2007”开幕式上表示,减少污染排放是企业外部性问题。改善环境会增加社会福利,但会增加企业的成本。这就需要政府制定相关经济政策,引导企业通过污染减排降低成本。他认为,建立严格的污染排放税(费)制度和实施有偿污染排放政策,并认真执行,才是污染减排的根本途径。
中国循环经济与环境评估预测中心主任齐建国也表示,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污染治理都是经济问题。经济问题必须用经济手段去解决。违背经济规律,过分强调行政的力量,不是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的长效机制。
国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综合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孔志峰在17日召开的“2007第三届绿色财富(中国)论坛”上也表示,一些地区考核指标转化后,节能减排措施变成了减少GDP,减少地方财政收入(或加大地方财政支出)、减少企业利润的措施。这种措施的政策导向,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与当前政策的政绩考核体系存在着较大的矛盾。这既是当前节能减排措施到位困难的原因,也反映了我们在研究制度节能减排时思路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孔志峰认为,这种以“堵”、“限”和“压”等消极性手段为主的措施,难以调动各级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因此,如果单纯地把这些措施直接地贯彻下去,就很难纳入地方政府的工作日程,节能减排工作的难度也会相应增加。(章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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