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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合肥5月1日电过去一年,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新突破、新进展,有力地促进了文化的繁荣发展。如何进一步扩大和提升改革成果、在重点难点上取得突破、全面推进文化领域体制改革?正在合肥举行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下一步推进改革、深化改革的具体举措。
文化部:强化政策保障 确保国有院团“早改早受益、谁改谁受益”
“积极推动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确保在2012年之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文化部部长蔡武说,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各类各级国有文艺院团的不同性质和功能,“转制一批、整合一批、撤销一批、划转一批、保留一批”。
推动国有院团转企改制,是要通过改革把演艺业发展的主体培育好、结构调整好、环境营造好、体制机制建设好。“在这‘五个一批’中,转制为企业的院团是绝大部分,其余‘四个一批’是根据少数院团的具体情况制定的特殊政策,需要因地制宜,一团一策,区别对待,严格程序,来确定、批准。”对那些代表国家水准、体现民族特色、起示范作用的重点院团和地方特色院团,经批准可继续保留事业体制;对一般性国有文艺院团要加快转企改制。
随着国有院团体制改革的全面推开,各项政策能否贯彻落实成为决定改革成效的关键因素。蔡武表示,要确保中央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对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予以支持:
——完善和落实支持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的各项政策,确保“早改早受益、谁改谁受益”。包括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放宽资本准入条件,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参股、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落实社会保障;拓展转岗途径,搭建演艺人才推介平台等。
——加大对国有演艺企业的发展扶持力度,确保“谁改谁发展,谁改谁壮大”。包括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标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转制院团;实行政策倾斜,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要向转企改制院团倾斜,强化生产性保护;完善服务措施,帮助推荐有条件的转制院团优先获得银行贷款、保险承保和理赔,帮助条件成熟的演艺企业上市融资;增量进一步放开、搞好,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向演艺市场,鼓励和支持民营院团发展壮大,对民营院团在创作、演出、评奖、职称评定等方面一视同仁。
广电总局:大力实施精品战略 把提高质量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广播影视加快转变、加速转型的战略机遇期。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表示,要努力推动改革取得新进展,事业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尽快实现由广播电视大国向广播电视强国的历史性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