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9日下午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及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
3月5日至6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代表们对政府工作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审议中,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国务院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共修改15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7处。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8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草案。主席团会议听取了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作的关于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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