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广告法修订草案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15-04-25 10:06:48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全国人大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修订草案 广告法 食品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中国食品安全报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国食品安全报的记者,我想问滕佳材局长一个问题,是关于保健食品监管的。保健食品监管很受社会关注,我想问一下,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做了哪些新的规定?另一方面,我们如何理解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的生产,而不能用于其他食品的生产?谢谢。

2015-04-24 17:13:36

滕佳材:

谢谢你的提问。保健食品的问题,确实是广泛关注,今天我们回答的问题涉及到两部法,都与保健食品联系密切。保健食品在我国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但是确实存在很多的问题,广泛受到社会的垢病。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当中对保健食品的规定比较原则,这一次在修订食品安全法时,根据社会各界和行业的广泛要求,应该讲对保健食品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的还是很具体的。

我梳理了一下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的方式,改变了过去单一的产品注册制度。二是明确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功能目录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定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明确原料用量和对应的功效,对使用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规定原料的产品实行备案管理。三是明确了保健食品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生产必须符合良好生产规范,并实行定期报告等制度。四是明确了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必须经过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五是明确了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这些具体的条款,大家可以看看法律中所做的规定,很具体、很明确,特别是对于保健食品的标签、广告,食品安全法和刚刚通过的广告法都有规定,应该说规定比较具体、明确,处罚的措施也比较严厉。

刚才你说到如何理解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能用于其他食品生产的问题,这是一个很技术性的问题,我想做一个简要的解释。在保健食品目录中,应当包括原料目录的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有些物质属于药食同源,既可以用于普通食品,也可以用于保健食品,为了清晰地界定保健食品与其他食品的区别,法中明确地提出了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按照目录规定的用量、声称的对应功效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的生产,这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保健食品和其他食品的区别。

2015-04-24 17:14:09

新华社、新华网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新华社、新华网的记者。我想问一下滕佳材局长,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是如何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过程的监管和控制呢?谢谢。

2015-04-24 17:20:05

滕佳材:

餐饮服务确实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重点,我们经常到餐馆就餐,现在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如何使餐饮的监管能够做到更加有针对性和有效性,这次食品安全法当中相关的条款明确了相关的要求,特别是倡导餐饮服务的提供者应该公示相关的食品的原料和加工过程。我们现在正在积极推广的“阳光厨房”、“名厨亮灶”,让大家能够在就餐的时候就看到你操作间当中用的什么原料,食品加工的过程怎么样,操作的大师傅们的卫生状况怎么样,让我们的消费者直接参与监督。

同时在这次的法律当中又规定了餐饮服务提供者对原料的进货要进行记录,使用的原料应该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通过这些措施能够更好地使餐饮服务的提供者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谢谢。

2015-04-24 17:20:30

医药经济报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医药经济报的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广告法,新修订的广告法中对于保健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的规定,与之前的有什么不同?谢谢。

2015-04-24 17:24:40

王超英:

最大的一个不同,就是增加了对保健食品广告准则的规定,对于保健食品的准则是在第18条,明确规定了保健食品广告不能含有的六项内容。对保健食品的广告,这六项内容这次是一个很大的亮点,因为保健食品特别是年轻人特别心疼自己父母的时候,倒不是说给自己的父母买保健品,都是说别买保健品,这是大家比较共同的一个心声,所以这次对保健食品广告的修改是一个比较大的亮点。

对于药品的广告特别地增加了任何人不能代言,以前不能代言的规定没有这么宽的范围。对于药品的广告必须显著地标明禁忌不良反应,这些都是新增加的内容。这些内容的增加,对于规范药品和保健食品的广告、医疗器械广告、医疗服务广告会起到很大的作用,也希望在今后广告法的实践过程当中,广告业的有关企业、人士要重视现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发布过程当中普遍存在的一些违法行为,要认真地按照广告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样的话,可能更加有利于自己事业的发展。谢谢。

2015-04-24 17:25:09

南方周末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南方周末记者。请教一下滕局长,我们国家各个省份和地区的食品安全的问题侧重点不同,请教一下新的食品安全法是如何强化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职责的?谢谢。

2015-04-24 17:25:24

滕佳材:

谢谢你的提问。应该讲,地方政府是守土有责,对食品安全同样是这个原则,在我们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要求是分级管理负责的,这一次在食品安全法修订过程当中,新的食品安全法充分体现了这方面的规定,又提出了一些更加具体、更加明确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要求政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特别是要针对一些地方不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使得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不足,比如食品安全需要人,需要执法队伍,需要检验检测的设备,需要我们资金的保障,这些都是属于地方政府应该提供的,所以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就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的经费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的建设,这一点就是为执法部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提供执法的保障。

第二,实行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制。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要求上级人民政府要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出专门的评议和考核,看看下一级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得好不好,本级的监管部门是不是履行了食品安全法的义务?

第三,强化了对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监管,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地方应该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具体的管理办法。按照新出台的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规定明确要求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做出配套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在法律实施一年内做出规定。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是今年10月1日实施,应该讲在明年10月1日之前,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制定对小加工作坊和小摊贩具体的管理办法,我的理解应该要么就是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要么地方政府制定政府规章,不管怎么说,明年10月1日之前各个地方做出规定。据我掌握的情况下,现行很多地方没有进行地方立法。第四,强化了责任的追究,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的责任追究,要求对不依法报告、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进行整治,未建立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等等情形,新法上都有规定,都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分责任条款。我回答完毕。谢谢。

2015-04-24 17:25:41

钟雪泉:

今天的记者会就到这里,谢谢四位嘉宾,谢谢各位。

2015-04-24 17:28:36

中国网:

中国网网上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关注!

2015-04-24 17: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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