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广告法修订草案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15-04-25 10:06:48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全国人大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修订草案 广告法 食品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4月24日下午4时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正在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广告法修订草案,如获通过,将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回答与这些法律有关的问题。

中国网:

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

2015-04-24 15:49:21

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副局长钟雪泉:

各位记者朋友,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刚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会议应到169人,出席164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以152票赞成、6票反对、6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事项。本场新闻发布会是关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的专题新闻发布会。

我们专门邀请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女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超英先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女士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回答大家关心的与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相关的问题。本场发布会不安排翻译,请大家用汉语普通话提问。提问前请通报自己所服务的媒体名称,原则上只提一个问题。下面请提问。

2015-04-24 16:09:55

光明日报、光明网记者:

这个问题是问滕局长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新法并没有禁止以委托贴牌的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但是我们了解到2013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任何企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的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对于企业来说,究竟以新修订的法为准、还是以更严格的规章为准?新法为什么允许以委托贴牌的方式来生产?谢谢。

2015-04-24 16:11:58

滕佳材:

谢谢你的提问。我想回答你提出的问题以前,首先我要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们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刚刚主持人说了,今天食品安全法高票通过,我们非常高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个战略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特别是要加强我们监管执法人员的学习,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教育,不断地提高我们监管履职的能力,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希望能够更好地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你刚才提的问题,我们大家都知道。在2013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发布了一个公告,规定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我们这个规定是根据2013年以前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我们国家当时的食品安全尤其是婴幼儿奶粉行业现状所做出的。一年多来,经过各相关监管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该项规定对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也达到了明显的效果。

刚才你提到,大家也注意到,新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是考虑仅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最主要的问题是这种分装容易引起二次污染,特别是还容易让一些不法分子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造成非法添加、以次充好。另外,通过禁止婴幼儿配方乳粉分装的这种行为,我们还要鼓励国内的生产企业集中力量提升研发能力和生产的技术水平,进一步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同时对待这个规定,我们将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研究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相关监管制度。谢谢!

2015-04-24 16:12:38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有一个问题问法工委的领导。食品安全法修改的初衷是什么?新法通过怎样的制度设计来确保其严格性?谢谢。

2015-04-24 16:12:48

黄薇: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现行食品安全法是2009年实施的,这部法实施五年多来在保障我们国家食品安全、提升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这次修改食品安全法的考虑,我概括为三个需要:第一个需要,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需要。2013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根据这样一个方案,国务院对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做了一个重大的调整,原来是分段监管,分别由质检、工商和食药监部门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实行分段监管。新的监管体制把这样一个分段监管的体制调整为由食药监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监管的体制,适应这样新的体制变化,为监管部门执法提供法律依据,需要在法律制度上做出相应的完善。

第二个需要,完善监管制度,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食品安全链条长,从农田到餐桌,涉及的环节多、问题多,在监管过程中如何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的控制,加强风险的管理,对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的食品经营业态如何进行监管,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如何来进行重点监管,如何完善监管手段,推进社会共治。对这些实践中提出的新的问题,需要法律制度予以回应。

第三个需要,建立最严厉的惩处制度,发挥重典治乱威慑作用的需要。从目前的执法实践看,违法的生产经营行为仍然存在,整个社会对加大违法行为成本、严厉惩处违法行为方面有强烈的社会需求。通过这次修法对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可以发挥法律在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打击违法行为。

2015-04-24 16:13:16

黄薇:

至于说到这次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如何更好地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这次新的法律修改力度非常大,原来104条,现在足足增加了50条,变成154条。主要修改是八个方面的制度构建。第一,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第二,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的业态,还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些过程控制的管理制度,都进行了细化和完善,进一步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三,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这些食品安全中最基础的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增设了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重在防患于未然,消除隐患。第四,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个方面,包括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形成整个社会有序参与食品安全,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第五,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有几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这些特殊食品的监管做了进一步完善。

第六,加强了对农药的管理。食用农产品是食品安全的源头,所以,农药的管理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对农药管理方面,在食品安全法中也做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强调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并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增加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这样一个严厉的处罚手段。第七,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纳入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同时在具体制度方面,对批发市场的抽查检验、食用农产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等进行了完善。第八,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刚才我也说到了,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2015-04-24 16: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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