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15-02-27 13:56:38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农业部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农业部 确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发布会 试点工作

新华社记者:

请问张司长,这次确权登记颁证的主要任务是什么?有哪些重要的内容在里面?

2015-02-27 10:23:14

张红宇:

我刚才在主报告词里已经把这项工作谈到了,在回答第一个问题的时候也间接提到过。这次我们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主要任务,第一是要摸清家底。现在我们讲土地二调以后,承包农村耕地以前是18.2亿亩,现在是20.3亿亩,意思就是现在从所有权的角度来讲,把农村耕地搞清楚了,这是国土资源部主导的工作。但是从承包经营权,也就是从承包经营权的角度来讲,具体到2.3亿个农户来讲,家家户户的耕地面积是多大,东边、西边、南边、北边,四至怎么样?原来农民拥有的或者合同也罢,承包证也罢,和实际量出来的是不是吻合的。过两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要颁布实施,这本身也是不动产登记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这一点上我们和国土资源部有高度的共识。所以首先还是把承包经营权所涉及的2.3亿承包农户到底拥有的数量、位置、面积,吻不吻合,把家底搞清楚,这是农业部一项基本的工作。经营管理到底管的农村承包经营权,包括涉及的面积是多大。不是13亿亩,是多少呢?就需要重新进行测量、登记。

2015-02-27 10:23:40

张红宇:

第二,还是要明确相关的权能。比如承包经营权到底是多大的权能?占有权、经营权、收益权,这无疑是完整的。作为物权来讲,它还有没有新的权能?比如抵押担保这项权能,政策现在已经有了,试点地区正在做相应的制度安排。怎么样让相对应的地块和拥有的权能相吻合,有没有这个权做抵押担保?金融部门也罢、信贷部门也罢,愿不愿意接受这个权能,对要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过确权以后的证,高度的关注。所以承包经营权到底拥有什么样的权能,特别是在2007年《物权法》颁布以后,它的权能需要在正在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予以认定、完善和确认。

2015-02-27 10:27:03

张红宇:

第三,我们也想通过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包括这项工作从一开始是不是要重新全面地,一亩地一亩地地进行丈量。这个办法和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对农村土地耕地包括在内的所有权的确权是什么关系?相关的数据能不能共享?下一步包括流转也罢、相关的产权市场建设也罢,在减少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共享相关信息,这本身也是确权登记颁证的一项工作。从任务的角度来讲,大体上可以归结为这三个大的方面,解决问题、赋予权能、信息平台共享。谢谢。

2015-02-27 10:29:17

人民日报记者:

刚才张司长介绍了我们试点的进展情况,从2009年开始,我想问一下在试点过程当中遇到了哪些问题?要做好登记颁证工作,还有哪些难题必须得解决?谢谢。

2015-02-27 10:30:58

张红宇:

刚才给大家报告的都是正常的、顺利的、健康的一面。但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在我们国家2.3亿承包农户面前,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不可能尽善尽美,百分之百的,总是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首先,这项工作需不需要搞就是一个大的问题,实践中也提出了很多的疑问,特别是基层干部,在最早开始试点的时候,我自己也在想,你搞这项工作的现实意义何在?事实上就是把睡醒的孩子给拍醒了。比如成都搞得很早,成都当时搞确权登记颁证的时候,周边的很多市县说我们不学成都,为什么学成都?把这个权确认以后,以后我们干什么事都不方便了。有这个情况吗?农民会给你较真,尤其是城市郊区的地,现在本身就有很多的冲突性,确权后就更难了。在这个过程当中必然有一些问题,首先是认识问题。到底有没有必要搞这个事?但事实证明,早搞比迟搞好;搞得清楚比搞粗好,越精细越好。

2015-02-27 10:31:31

张红宇:

我们一再强调,时间服从质量,早搞把它搞细、搞透。总书记讲抓紧抓实,就是给农民颁一个铁证,让农民心里踏实,让农民对党的基本政策,对他拥有的土地承包关系更加放心,同时也为我们自己这个国家拥有多少耕地、拥有多少土地、拥有多少山林、拥有多少资源,一样把家底搞清楚。

2015-02-27 10:35:10

张红宇:

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现在我们经过了四个大的阶段,我们是一步一步从试点开始走过来,每一步都是政策事先要制定好。我们最早从2009年开始,全国搞8个村,范围很小,目的就是摸经验。到2010年、2011年、2012年我们搞了50个县,2013年搞了105个县,2014年在全国才搞了3个省的整省试点,安徽、山东和四川。步子应该说是非常谨慎的,就是因为这项工作事关重大,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关系到“四化”同步。

2015-02-27 10:36:09

张红宇:

第二,在确权颁证登记工作中出现了大量的或者说在全国来讲是一个特殊在当地又具有代表性的情况。中国这么大,黑龙江遇到的问题绝不可能和贵州遇到的问题是一样的。发达地区遇到的问题和中西部地区遇到的问题肯定不同。事实上在这个过程当中,比如原来合同里面是8亩,量出来以后是10亩,多出来2亩怎么办?又比如发达地区,特别是城市郊区,能不能确权确股不确地呢?又比如,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到哪一年,管到二轮承包还是管到哪一年?还有,在这期间增加的人是不是确权以后要调地?减了人是不是要减地?在确权登记颁证的时候能不能同时调调土地,这些都是很现实的问题。

2015-02-27 10:37:27

张红宇:

比如多出来的土地怎么办?事实上我们的基本原则是原来在一轮承包特别是二轮承包已经明确到一家一户的承包地,原则上就应该归这个承包农户拥有。特别是在人地资源相对均衡的,比如像山东、河北、四川这一类地方,事实上测出来的土地,原来是8亩可能是10亩、9亩,多出10%、20%。我陪韩部长到湖南去调研,普遍是多10%、20%,就是这种情况。但是如果在黑龙江、内蒙古,这几年开荒开了很多地,原来是10亩现在可能是20亩。比如在宁夏,我们在平罗实验区调研,增加的开荒地很多,对第一种情况,原则上就应该确到原承包农户,因为原来就这么大块地,因为那会儿要交税,村里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农户也不愿意多交了,8亩就8亩,现在是10亩。多出2亩要多承包费,转出去的话要多收承包费。其次,如果补贴的话,不管是平摊也罢还是增加也罢,这新增的2亩是不是要重新拿?这种情况原则上应该确到原承包农户。

2015-02-27 10:39:27

张红宇:

第二种是增加了很多特别是开荒地,这就要“一村一策”,各个地方采取的办法不一样。我们在平罗调研,平罗多出来的土地很多,村里面达成共识,多出来的土地20%增加到原承包农户的承包面积之上。比如原来10亩,那么其中多出的2亩承包地归你。剩余的80%,村里面作为机动地或者作为新增人口的分配或者重新流转的土地。农户相应的一年交10块钱的承包费,老百姓很愿意。对第二种情况,实施的前提一定是所在村民小组或者所有制单位村民小组或者是所有制单位村民委员会全体村民共同决定的结果。所以第二种情况基本上采取“一村一策”,强调更多的是怎么样尊重农民的意愿。

2015-02-27 10:41:33

张红宇:

第三,这项工程非常浩大,确实是需要花钱。我们政府也郑重承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花再多的钱也不能从农民口袋里拿,要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就要使确权变成农民要确权。中央决定这项事情,中央财政和各级财政都要承担相关的责任,中央确定一亩地补贴10块钱,去年已经开始这项工作,事实上去年包括试点的省份、试点的县,比如山东各级财政拿出了17个多亿。

当然各种问题也很多,但是我们相信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所有的问题只要找老百姓一商量,这个事情就一定能够得到圆满解决。谢谢。

2015-02-27 10:42:46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