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情况/实录

发布时间: 2014-07-31 15:57:02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人保部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就业 社保
  • 经济日报记者:

前一段根据审计署统计数据,有媒体报道,目前社保基金投资存在巨额亏损的问题,并且社会上也有一些专家好像对社会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存在一定的误解,请人社部就上半年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使用情况做一个具体的介绍。另外关于就业方面的,上半年的时候,我们注意到东部一些地区出现了以机器代人的情况,随着产业升级的过程当中,机器代替人会不会对就业造成影响?如果随着结构进一步调整加快的话,我们如何来应对其可能对就业带来的一些挑战?

2014-07-25 15:29:50

  • 李忠:

第一个问题,不久前,审计署发布了2014年第20号公告,指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在管理运营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社保基金理事会对此已经作过相应的回应。据了解,社保基金理事会自成立以来,它的收益还是相对稳定的。去年,它的投资收益率是6.2%,多年平均下来,总的收益率是8.13%。财政部和我部作为监管部门,也要求社保基金理事会针对审计署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

2014-07-25 15:30:39

  • 李忠:

刚才记者朋友也提到差别的问题,应该说,社会保险基金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性质不同的两种基金,我们老百姓平常领到的养老金、失业保险金,还有刚才前面谈到的工伤赔偿金,还有平常报销的医药费等等,这些是从社会保险基金里面支付的。截至去年底,社会保险基金的累计结余达到了4.3万亿,其中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金是达到3万亿元。按照现行的政策规定,这部分基金只能存银行和买国债。在经济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的形势下,基金的投资范围偏窄、运营效率偏低、贬值缩水的风险越来越凸显出来。为了提高收益率,国家也先后采取了一些政策措施,比如说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银行活期存款方面给予了一些优惠的利率,又比如说允许商业银行法人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做实试点地区省一级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协议存款业务。还比如说,同意9个省份委托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做实个人帐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等。

2014-07-25 15:31:51

  • 李忠:

去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部会同有关方面开展了养老保险的顶层设计研究,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模式选择问题。总的方向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遵循三条原则:一是安全第一。任何时候都要确保人民群众“养命钱”的安全与完整。二是获取收益。着眼于增强基金支撑能力,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保障参保人的权益。三是实行多元化投资。无论何种投资模式,都必须是有利于分散风险的组合式方案,而不会是单一的投资渠道。

下一步,我们还将根据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整体工作进程,抓紧制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办法,多方听取意见,提出政策建议,努力促进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

2014-07-25 15:34:33

  • 李忠:

第二个问题,这个涉及我们国家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我们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等是相联系的。同时我们也要进一步加强产业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技能培训,真正提高他们的素质。一方面促进经济结构更加合理,同时提高这部分人的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的产业。

2014-07-25 15:35:54

  • 新华社记者:

我有两方面的问题。第一是关于最低工资的,在经济增速下滑,就业压力增大的背景之下,最低工资标准不断上调,是否会影响目前中国制造的竞争力?第二,关于养老金并轨改革,不知道怎样看待近期因为养老金并轨改革而出现的部分事业单位提前退休的情况?养老金并轨改革的大方向和时间表是什么?需要补交的社保的这笔款项谁来承担?谢谢。

2014-07-25 15:37:39

  • 李忠: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根据《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确定的。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该说要考虑多种因素,主要包括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还有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最低工资规定明确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以后,各地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我在前面通报里面也谈到了,今年以来已经有16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是14%,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普遍建立了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

2014-07-25 15:38:22

  • 李忠:

为了保证这项制度的实施,我们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说,首先告知规定,企业用一个职工的时候,必须告诉这个职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而且要严格地按标准执行,不能低于最低工资。二是明确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三是当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时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责令整改,逾期未支付的,要按照这个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差距加付赔偿金,这个标准是应付金额的50%以上到1倍以下。

2014-07-25 15:40:15

  • 李忠:

说到是不是会影响企业竞争力的问题。应该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绝大多数企业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但是对于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基本工资的中小企业,确实会产生一些影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各地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密切关注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变化,统筹考虑经济增长、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就业状况、职工收入和物价水平,稳慎地把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频率和调整的幅度,使低收入职工工资的增长与促进就业、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相协调。

2014-07-25 15:44:46

  • 李忠:

第二个问题,据我所掌握的信息,并没有发生所谓的“退休潮”,一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临近退休的人员,咨询了解相关政策情况,是对自身权益关切的正常反映,并没有形成所谓“退休潮”。我们将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这方面的政策解读,回应社会的关切。

2014-07-25 15:45:45

  • 李忠:

至于说到并轨的事,前一阵社会上热议也比较多,这个说法也比较流行。但是这个概念,中央标准的提法是“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不是说这个制度并到那个制度里面。总的方向是各类群体实行大体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同样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从制度上实现公平,在规则上实现公平,不存在将哪类群体并入其他群体的设计,更不是把各类不同群体的待遇拉平。从这个角度看,如果我们在这个词上用“改革”可能比“并轨”更准确一些。

每项改革都有一个妥善处理历史、现实和未来的关系问题,你刚才谈到的补缴的问题,我想是这样,我们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候,对职工过去参加工作而没有实际缴费的年限,做了视同缴费年限的处理,改革总体运行是平稳的。这个可以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决同类问题的一个思考。

2014-07-25 15: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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