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情况/实录

发布时间: 2014-07-31 15:57:02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人保部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就业 社保
  • 李忠: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继续加大依法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指导力度,重点指导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科学制定并实施调整用工方案,努力实现平稳过渡。出台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的意见,稳慎把握调整幅度和节奏。健全并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加快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二是继续加强仲裁效能建设,2014年底前实现全国地市级建院率90%,县级建院率80%的目标。研究制定劳动争议专业性预防调解工作指导意见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暂行办法。三是继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工作。扩大日常巡查、书面审查范围, 推动省市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对突出违法问题的专项整治。扩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覆盖面,加强全国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监测。制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办法,研究制定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

2014-07-25 15:06:33

  • 李忠:

同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注重加强作风建设,将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推进了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明了工作纪律,提高了服务群众的能力。

以上是我对部里二季度工作情况的通报,下面很高兴回答大家的问题。

2014-07-25 15:10:13

  • 工人日报记者:

近期我看到一个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的调查报告,其中有74.3%的人没有申请到工伤赔付,八成人在家去世,九成人不知道如何申请工伤赔偿。作为第一职业病的尘肺病,工伤赔偿赔付困难,是否存在保护缺位的问题?人社部门有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怎么去改善?

2014-07-25 15:11:41

  • 李忠:

我们也注意到你提到的前一阵发布的这个材料。应该说,我们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尘肺病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劳动能力鉴定国家标准等,应该说从制度、标准上对尘肺病职工的保护都做了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比如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把尘肺病列入了职业病的范畴,工伤保险条例里又明确规定,职业病属于工伤认定的七种情形之一。通过这两部法规,我们就很明确地知道,尘肺病是属于工伤保险覆盖的范畴。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等又对尘肺病做了一些伤残等级的评定。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应该说从制度上和标准上保障了这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

2014-07-25 15:15:17

  • 李忠:

比如说,职工一旦被诊断和鉴定为尘肺病,他就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他作出伤残等级评定之后,他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如认定为工伤之后,就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工伤康复等待遇;经过伤残等级评定之后,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等。

2014-07-25 15:18:54

  • 李忠: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知道尘肺病有一个潜伏期,你工作的时候,可能接触到职业危害,但是这个症状可能要若干年才能表现出来。那么这部分人的权益怎么保障?去年我们部里专门出台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只要曾经有接触职业危害的职业史,那么你现在即使是退休了,或者解除了劳动合同,后来没有再接触新的职业危害的历史,你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这样就解决了在职业生涯中断或者结束以后这部分人还能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依然享有工伤保险的待遇。

2014-07-25 15:21:27

  • 李忠:

还有一类情况,历史遗留的,就是用人单位不存在了或者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这部分患尘肺病农民工的保障问题。2011年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第62条明确规定了,这部分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或者生活等其他方面的救助。

2014-07-25 15:23:51

  • 李忠:

总的来看,对尘肺病职工的权益保护,最根本的还是要让他参加到工伤保险里面来。这几年,我们部里对于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是非常重视的,我们着重推动了以工伤事故、职业病高发的高风险企业为重点单位,以职业病危害最突出的农民工为重点人群的一个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大家可能也听说过,我们连续开展了“平安计划”等一系列活动,将更多的农民工纳入到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他们的权益。我们现在工伤保险的扩面成效还是比较大的。在今年5月份,工伤保险扩面人数第一次突破了2亿人,到6月底,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是20119万人,这其中农民工的数量有7265万人。只有把这部分人纳入工伤保险的范畴,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这部分人的合法权益。

2014-07-25 15:25:54

  • 李忠:

当然下一步我们也要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扩面工作的力度,同时也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刚才记者也谈到,可能很多职工对程序或者具体条款不是十分清楚,下一步我们将会加大宣传,也请各位媒体共同宣传,让大家更多的了解我们在职业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从而更好地维护这部分人的合法权益。

2014-07-25 15: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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