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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记者:
从十五大开始提出司法改革的要求之后,到现在十五年了,不知道您觉得我们现在的改革触及到体制性问题吗?有意见认为我们的改革在司法体制上缺乏大的突破,不知道您怎么看待这样的意见?第二个问题,关于劳教的问题。我们了解到,违法行为矫治的试点已经在包括南京在内的一些城市开始推广了,我想请问现在试点的工作进展得怎么样?有没有向其他地方推广的可能?有没有时间表?
姜伟:
关于司法改革是不是应该有大的突破,应该与对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评价有关。我们认为,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总体上是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因此,我国的司法改革并不是否定性的改革,并不是要把现行的司法体制推倒重建,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
司法改革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期望一步到位的改革,是不现实的。一方面,我国司法实践面临的一些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不足伴生的问题。司法制度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的力度、速度也必须与社会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不能超越历史阶段。
另一方面,我国司法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是探索过程中的问题,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一种新型的司法制度,在世界上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遵循。对于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认识,只能随着实践的发展而逐步深化,司法体制的改革只能是渐进的。目前的各项改革措施只是司法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司法改革还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推进。
关于你提到的劳动教养改革试点问题,这项工作刚刚开始,我没有具体的情况可以向你发布。
最后,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一如既往地支持关注司法改革工作,也希望大家为司法改革献计献策。谢谢大家。
主持人 陈文俊:
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