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解读

2010年10月21日14:3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企业创新主体 生产性服务业 建设创新型 发展改革委 加快推进 加快发展 航空装备 决定 农业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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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决定》主要着眼于解决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哪些问题?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特别是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规模跻身世界前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同时,在新的发展阶段,我国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也面临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少,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市场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支持创新创业的投融资和财税政策、体制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因此,《决定》主要着眼于解决当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存在七个问题:

(一)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和发展重点。各方面普遍认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应体现国家的战略需求,要体现阶段性特征,现阶段应将节能环保、信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但从调研看,各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围也有不同的理解,一些地方基于当地的产业基础、比较优势和经济长远发展的需要,将石化深加工、绿色食品、林产业、海洋产业、文化创意、现代物流、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等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这说明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内涵和发展重点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方向,为制定重点任务和政策着力点奠定基础。要进一步明确某一产业领域的重点发展方向和任务,引导社会资源的有效投入,并为此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突出体制机制改革。从调研情况看,加快培育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还面临一些急需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主要包括:一是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机制没有形成,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仍然突出。二是技术创新成果转移机制亟待建立,创新成果产业化中介机构缺失,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管理程序复杂、评估作价困难、周期长,职务创新股权激励措施不到位,不利于调动创新创业积极性。三是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和要求的资本市场不完善,融资体系不健全。四是部分领域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如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的价格形成机制,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三网融合”相关行政管理体制,生物医药产业的新药审批程序,通用航空发展的空域管理规定,卫星应用的军民结合机制等,现行管理办法制约相关行业发展。五是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缺乏有效的协调和决策机制,有关规划、政策没有形成合力。要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三)掌握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竞争,核心是关键技术的竞争。调研发现,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些领域在规模上虽然已经跻身世界前列,但组装加工能力强,技术集成能力薄弱,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主要依赖进口。如风能虽然装机容量已居世界前列,但大型风机的设计能力和关键部件的制造技术较弱;太阳能电池虽然产量世界第一,但高转换效率的太阳能薄膜电池等新一代光伏电池核心技术不掌握;新兴信息产业虽然在系统设备研发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在集成电路、光电、高性能计算等领域的基础性技术还有待突破;生物医药产业尽管快速发展,但缺乏创新药物和工程化技术与装备;基因工程开展了大量研究,但工业化的转基因技术不掌握,开发具有知识产权的新品种速度慢;装备制造业虽然规模较大,但大型装备关键核心部件、控制技术和高性能材料严重依赖进口。因此,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着眼于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前沿性、战略性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升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四)充分发挥市场的拉动力量。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在市场导入期往往存在种种障碍,需政府推动应用示范、标准制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近年来我国相继实施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TD-SCDMA第三代移动通信试验网等培育市场和新技术应用示范的措施,对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拉动作用。但从调研情况看,各方面普遍反映市场培育力度还不够,手段单一,试点示范推进缓慢,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滞后,有关价格和税收政策不配套,在一些领域还存在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情况,市场竞争秩序有待规范等问题。所以,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进一步强化培育市场环境,通过加大示范应用力度、加快配套设施建设等方式培育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拉动作用,引导社会消费,激励企业创新。

(五)财税金融投资政策急需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初期高投入、高风险的特征十分突出,需要强有力、系统性的财税、投融资政策支持。调研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创业投资规模小,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发达、多层次金融市场不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等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支持方式和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所以,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财税金融和投资政策要在系统梳理、评价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财税金融支持方式,形成有效引导和有利于发挥社会投资积极性的政策体系。

(六)国际合作是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途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基于全球科技前沿领域的创新成果,呈现出在产业链高端共同投资、联合开发、加强分工与合作等新的特点和趋势,国际合作发展是其必然选择。但调研中发现,除少数新兴产业形成了开放式发展的格局外,目前许多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企业开展国际合作的形式比较单一,不注重前期技术合作,也没有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国际合作发展渠道不畅。鉴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必须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推进智力、资本和市场的深度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七)加强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调研中感到,各地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积极性很高,都希望抓住这一次重大发展机遇,实现本地经济的较快发展,提升在全国中的位次。但是也发现存在急于求成的趋向。为此,既要保护好、发挥好和引导好地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积极性,也要高度重视区域间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避免盲目低水平投资建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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