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柔道的项目特征
盲人柔道是专门为视力有障碍的运动员设立的项目。比赛分为男、女个人赛和男、女团体赛。该项目使用的规则、场地、比赛形式与健全人柔道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在运动员预备动作时要提前相互提拉住对方的衣襟。这项运动的形式适合于盲人身体功能障碍的局限,易于在盲人体育运动中推广。盲人柔道运动非常具有观赏性,充分体现了盲人运动员身残志坚的拼搏精神。有人说:“盲人柔道项目是盲人唯一可以与健全人抗衡的项目。”
盲人柔道竞赛规则要点
执行规则
(1)执行国际柔道联合会规则。
(2)执行国际盲人柔道规则。
抽 签
(1)比赛前一天进行各级别的抽签。
(2)各代表队最多可派2名代表参加抽签。
称量体重
(1)参赛运动员于赛前2小时称量体重。
(2)在正式称量体重前1小时允许运动员使用正式称量体重的秤进行试称。
(3)正式称量体重时,点名运动员只能有一次称量机会。
(4)称量体重时,运动员必须随身携带医学分级卡片。
(5)称量体重时,检查比赛服装;每名选手应有两套柔道服接受检查。
引 导
(1)比赛开始前参赛队员的教练员将其领到比赛场的安全区外,由副裁判员将运动员领进比赛区比赛开始时的位置,在运动员腰间系好带子;比赛结束后,由副裁判员将运动员领到安全区之外交给教练员,由教练员将队员带出场外。
(2)在安全区外,在运动员比赛开始时所站的位置后面,为每个参赛者的教练员设置一把椅子。
(3)每场比赛结束后,主裁判员需要领着获胜队员到记录台检查记录表,确认正确得分。
比赛时间
(1)每场比赛男女均为5分钟。
(2)在离比赛结束还有1分钟、30秒时,计时员必须用可听得见的声音宣布“离比赛结束1分钟”、“离比赛结束30秒”。可听得见的声音指有别于比赛结束信号的声音。
适用于盲聋运动员的竞赛规则
(1)运动员由两位裁判员领进场地,两位裁判员站在主裁判员侧方行礼,然后回到各自位置。
(2)运动员到达各自位置后,主裁判员让他们举起双臂试抓握对方一次,然后将胳膊放在身体两侧。
(3)如果是B1级运动员,裁判员准许他可先将一只手搭住对方。
(4)在主裁判员宣布“开始”前,双方运动员的脚不允许移动。
(5)由于参赛运动员是盲人,所以裁判员的判决(尤其是结束时)除了做出相关的手势外,还必须作出口语判决。如比赛结果白方获胜,就应在做手势的同时要用术语判定“白方”获胜。
(6)比赛中如果运动员都是聋人,裁判员可以在运动员手掌上划写代表犯规、暂停或者取胜的符号。
(7)比赛的开始:鞠躬以后,比赛双方靠近,距离一臂长度,把各自的右手放到对方的左手上,让他们掌掌相贴(注意:右掌向下,左掌向上),主裁判员宣布“Hajime”;如果是盲聋运动员,主裁判员在双方肩膀轻拍一次,宣布比赛开始。
(8)如果喊“matte”,裁判员需要在盲聋队员的后背或肩膀上拍两次,表示暂停比赛。
(9)当一个运动员施投技或寝技成功时,主裁判员要在盲聋队员肩背上拍两下暂停比赛,然后宣布得分。
(10)eakomi(固技开始)时,正常情况下,由裁判员立即在比赛的盲聋队员的一只脚上挤压一下来表示。
(11)喊“Toketa”(固技解脱),一般情况下,是裁判员在盲聋队员脚上挤压两下来表示。
(12)当裁判员喊“sono-mama”时,主裁判员的一只手要在盲聋队员的头上,然后松开;但在裁判员喊“yoshi”(开始)之前必须放回到原来的位置,当裁判员喊“yoshi”时,立即把手从该队员的头上拿开。
(13)当队员分开时,要告诉盲聋队员得分情况,暂停比赛;主裁判员在得分运动员的手掌上写K,Y或W(K-科卡,Y-有效,W-瓦扎里),用这样的方法告诉得分队员的得分。
(14)告诉运动员员受处罚时,要拉起他的手,在手背上写一个S,C或“K”以告诉盲聋队员受罚情况。
(15)消极处罚的信号是主裁判员拉住受处罚的盲聋运动员的手,使他手掌伸直,掌心向下,然后主裁判员用手做圆形动作摩擦盲聋运动员的手掌。
其他特殊规定
(1)如果一个比赛者的柔道服不符合规定,主裁判员必须令其在最短的时间内换上符合规定的柔道服。
(2)柔道服必须洗净、干燥,不得有难闻气味;手指甲、脚趾甲必须修短;个人卫生必须达到高标准;长发须束扎起来。
(3)每个级别至少应有两名运动员参赛,如该级别少于两名运动员时则取消该级别比赛;如一个级别仅有两名运动员时,则进行一场比赛,争夺金、银牌。如果一个级别有三名运动员参赛,将采用循环赛制比赛。
参赛运动员的分级
在残疾人奥运会的竞赛组织工作中,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医学功能分级是竞赛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根据运动员的功能能力进行系统的医学功能分级,是残奥会有别于奥运会的一个重要特点。进行医学功能分级的宗旨在于维护体育的公平竞争原则,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的竞技性和竞争性。通常情况下,在比赛之前对参赛选手进行分级鉴定。
运动员分级标准
在残疾人奥运会的任何项目中,只要涉及盲人运动员的医学功能分级,均为3个级别且级别标准相同。具体标准如下:
B1级:双眼无感光,或仅有光感但在任何距离、任何方向均不能辨认手的形状。
B2级:视力为从能识别手的形状到0.03和/或视野小于5度。
B3级:视力从0.03以上到0.1和/或视野大于5度小于20度。
运动员分级检测规定
进行医学分级检测时,测试的视力应为最佳已校正的视力。凡使用隐形眼镜或其他视力校正镜的运动员,在检测时均应配戴。
运动员只有符合具体的比赛分级要求及已设定的国际级别才有资格参加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已经进行了医学功能分级检测并获得永久分级确认资格的残奥会运动员,可直接参加竞赛而不需再接受医学功能检测的复查。但是多数的运动员需要在赛前和比赛过程中接受医学功能分级检测的初检和复检。
残奥会盲人柔道运动员
视力参赛标准
盲人柔道运动员根据视力程度分为B1、B2、B3三个视力等级,三个等级共同参加比赛。参赛的视力障碍运动员,比赛按照柔道竞赛规则和盲人柔道特殊竞赛规则执行。
其他规定
盲人柔道运动员可以同时是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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