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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宇航社区有900多位‘空巢老人’,他们多年没有子女的陪伴,很多人除了能从子女那里得到基本生活费外,几乎和孤寡老人一样,要独自承担生产和家务劳动,独自面对就医、维修房屋、取暖等很多生活难题,孤独地度过晚年;还有相当数量的老人与子女分居,处于隐性空巢状态,缺少必要的日常生活照料,精神生活贫乏。”长春市绿园区宇航社区主任助理武智文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在吉林省采访时发现,部分地区“空巢老人”数量巨大,养老机构严重匮乏,不断扩大的老龄化群体给现行养老保障制度及社会稳定提出严峻考验。对此,专家建议,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新兴社会养老模式,探索社会化、多元化、多渠道、市场化的综合养老道路,构建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需求:从救济到养护
据介绍,吉林省早期的养老机构是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赡养人或者扶养人)老年人提供救济、养住和生活照料服务而设的社会福利机构。上世纪90年代起,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开始突破传统的“三无”界限,逐步开展自费住养服务,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但并没有跳出“福利机构”的局限。
长春市朝阳区祥和安养院董事长宁殿军从事养老事业已经20多年了。他现在经营的安养院是2000年建设的,建筑规模一期14400平方米,二期12700平方米,主要面向贫困、弱势群体,收费标准目前为每月300元至1000元。
专家认为,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老年人社会福利的领域骤然扩大,无论在资金来源、资金分配、目标人群、服务方式以及服务的提供者等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革,这种变革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大背景下发生的,而且这种变革仍然处在快速推进和演变中。
在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截至2011年底,吉林省共有各级各类养老机构1020个,床位总数59959张(不包括农村福利中心624个,床位数7.7万张,入住老人3.3万人),分别比2007年增长63.6%和71%。2010年起在全省启动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并连续三年纳入省政府确定的民生事实之中,目前已建成1259个,占全省社区总数的86%,2012年实现全覆盖。
“目前吉林省60岁及以上人口数为37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3 .66%;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30万人,占总人口数的8.38%。”吉林省政协委员田玉山在今年吉林省“两会”上说,人口老龄化速度快、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人口老龄化进程、老龄化状况城乡和地域差别明显,是吉林省老龄化进程的主要特征。
记者在吉林省采访发现,部分地区“空巢老人”数量巨大,养老机构严重匮乏难以满足需求。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例,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州“空巢老人”约13万人,很多社区、村屯“空巢老人”的比例已超过50%。全国“空巢老人”帮扶试点村———汪清镇东明村“空巢老人”达到老人总数的70%。
吉林省政协常委、省民盟副主委关今说:“家庭小型化、空巢家庭和独居老人的增加,家庭赡养功能弱化,使家庭养老走进死角。使不少人陷入‘干事业’与‘孝敬老人’的冲突当中。这也是传统的居家养老的难题。同时,现代社会多元化的趋向使老年人群对养老的期望值逐步增高,传统的机构养老服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老人对生活品质的需求。”
养老挑战:广覆盖重均衡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老年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凸显,养老服务问题日趋严峻,传统养老福利事业模式无论从量的规模上还是在质的结构上,都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长春市民政局福利处处长冀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长春市有200多家养老机构,床位数超过民政部规定的3%的标准,但是分布不均、类型不合理的情况依然存在。
“公办的养老机构重点面向贫困群体,民办的则主要偏重于低端,中高端的养老机构还很少,特别是社会力量兴办的高端养老机构介入有限,当然这也跟地方经济发展现状以及企业家投资取向有关系。”冀莉说。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在我国很多城市,设施、环境、服务较好的中型养老机构大多远离社区,且收费相对较高,使得床位的实际利用率较低。以长春市60家民办养老机构为例,4623张床位入住3352位老人,入住率为72.5%。但是部分规模小、档次低,设施条件、服务水平都较差的养老机构,床位却供不应求,人满为患。
部分地区养老机构明显不足,有钱却买不到养老服务现象普遍存在。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嘉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玉芝介绍说,越来越多老年人养老观念逐渐转变,希望住进养老机构,可养老机构却难以满足需求。另一方面,由于受资金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农村社会养老机构设施设备简陋,供养标准明显偏低,集中供养老人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有的农村福利服务中心由于建设年限已久,房屋主体损坏严重,防火设施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
关今认为,长期以来支撑社会保障的政府财政,将无力承担面临大规模扩张的老年保障支出,目前已经入不敷出。政府财政还需每年多支付千亿元以上的财政资金,以弥补养老基金的不足,即使这样也很难满足社会的养老需求。
不仅如此,当前我国养老服务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亟待加强和提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多为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下岗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缺乏专业的素质和技能。护工队伍建设滞后,护工短缺,服务水平低,与服务对象比例失衡等问题普遍存在。
同时,专家认为,多头管理不利于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一些优惠政策的落实耗时较长。据了解,目前吉林省养老机构处在民政、老龄委、消防、公安、防疫、街道等多部门的管理之下,各涉老部门之间缺少足够的协作与沟通,没有形成合力。相关部门对民办养老机构在咨询、登记、办消防证等具体业务中缺少详细、规范的指导,致使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无抓手,甚至还有一些机构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处于办与不办的两难中。
养老发展:要政策需投入
专家认为,着眼长远,还应探索社会化、多元化、多渠道、市场化的综合养老道路,构建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体系。首先,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养老机构的组织领导,制定完善并贯彻落实优惠政策,形成以民政部门为牵头单位的养老机构管理体系,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各涉老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财政投入与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在促进我国养老事业发展中也非常关键。对此,吉林省民政厅副厅长潘占学认为,积极推进社会化养老机制发展,政府在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之后,第一件事是要投入,每年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财力划出经费。“经费要真正用到养老事业上,比如说对机构养老的补助需要有相应的管理机制,要避免政府经费流失掉,保证需要扶持的养老服务机构得到实惠。”潘占学说。
在我国目前老龄化步伐加快的背景下,专家认为政府部门要相应增加本级财政对养老事业的资金投入,可以先建立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集休闲、娱乐、康复于一体的多功能社会福利机构,在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同时为养老机构的规范和日常管理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帮助。
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行业管理”的多元化形式可以在全社会广泛发展养老事业,建议实行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委托管理、合资合作、购买服务等多种措施,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发展。“我们认为应该完善政府为民办养老机构购买公益性岗位、资助床位等扶持政策,在土地、税收、物价等方面给予优惠,并确保落实到位。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事业,缓解社会养老工作的压力。”冀莉说。
据冀莉介绍,目前长春市的养老模式是“90、7、3”,3%的老人进入机构养老;7%的老人借助社区力量,在日间照料站等机构解决临时托养、吃饭问题;90%的老人则是居家养老。可见,居家养老是解决养老问题的重中之重。
对此,专家建议建立对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机制,给予每个街道、社区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还要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适当资助,对社会力量投资居家养老服务给予适当补贴,并在场地、工商、税务、水电、煤气等相关方面给予优惠支持,激发其参与积极性。(记者 姚湜 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