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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 沙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洗猪河收费站所处的道路是条烂泥路,从2010年至今仍未竣工却一直在收费。针对泥路上收费的质疑,该收费站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收取的是防城港市的“进城费”。收费单位负责人还称洗猪河收费站设立以后方便了群众,优化了通行的环境。(10月31日《中国青年报》)
在一条泥泞不堪的烂泥路上,居然设置了一个收费站,更让人气愤的是,这条道路从2010年开始修至今仍未竣工,但费用却一直在收取,还美其名曰“进城费”。面对这么一条“红尘滚滚”的烂泥路,当地群众本就怨声载道了,没想到还要缴费,真是岂有之理!
按照当地官方的解释,洗猪河收费站属于路桥项目收费,而非公路收费,是为了消除车辆进入防城港市多处缴费造成的负面影响,提升防城港市的城市形象和改善投资环境。事实上,在这么一条烂泥路上收取“进城费”,无论是路桥项目收费,还是公路收费,都是典型的不合理现象。
其实,早在今年6月份,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召开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解决公路违规设站、超期收费、收费标准偏高等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专门发布通知中的“清理内容”明确规定:“对公路收费站(点)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等非公路收费项目,以及收费公路与非公路收费项目实行捆绑收费的,要立即停止加收或代收,取消捆绑收费行为。”很明显,按照五部门通知要求,当外地车辆即将进入某个城市时,设在市区外的公路收费站不能代收“进城费”,也不能将车辆应缴的公路通行费与城市道路通行费捆绑收取。显然,洗猪河收费站收取“进城费”的行为是一种违规行为。
公路收费一直备受坊间质疑,尽管有法可依,也有理有据,但是,面对只收费不还贷、超年限收费等等乱象,公众早已意见纷纷,并且不堪承受。虽然国家部门已经着手对地方一些二级公路进行停止或者撤销收费,但是,类似洗猪河收费站这样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提醒我们公路收费的“顽疾”真的太根深蒂固了!更可怕的是,据媒体报道,一些已停止收费、撤销收费站的地方二级公路上如今又开始恢复收费,至于重新收费的理由,无非这么两条:不需要理由;当地政府规定。反正要想通过,必须得交费,否则,没门!
洗猪河收费站收取“进城费”是一种典型的强盗逻辑,其行为甚于抢劫,是当代收取“过路钱”的“强盗”。无论当地官方如何自圆其说,在泥泞不堪的泥烂路上,在“进城费”的面前,都显得异常苍白。显然,这样的行为需要得到及时纠正,这样的收费项目必须尽早撤销,对已经收取的费用应该妥善安置。
长远来讲,公路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物流传送的载体,适当收费以保证经济运行是必要的,但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在公路建设方面,政府理应肩负起责任,让公路尽快恢复公共产品的本来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