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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22日电(记者熊争艳 孙奕)中国和东盟国家日前在印尼就《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后续行动指导方针达成一致。中国专家22日认为,这份文件的出台,为尽快启动南海合作具体项目“打开了绿灯”,铺平了道路。
据中国驻东盟大使佟晓玲介绍,后续行动指导方针内容简短,涉及到一些原则性的“条条框框”。但其为落实《宣言》制定了一个指导方针,为各方开展合作勾画了程序性原则。
《宣言》是中国与东盟于2002年11月签署的第一份有关南海问题的政治文件。各方在《宣言》中承诺,在全面和永久解决争议之前,可在海洋环保、海洋科学研究、海上航行和交通安全、搜寻与救助、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探讨或开展合作。
“由于此前后续行动指导方针一直未能达成,这些合作迟迟不能进展。这次文件达成后,各方下一步的重点和注意力将转移到开展务实合作,而不是喊空话。”佟晓玲说。
她认为,后续行动指导方针通过后,中国和东盟国家可建立相关工作组和专门委员会,在南海开展一些敏感度较低的合作,如海洋安全、海洋生物、海洋地震等项目。
尽管各方在20日举行的落实《宣言》高官会上通过了这份后续行动指导方针,但它的形成却历经中国和东盟各国间多年的艰苦磋商。自2002年《宣言》签署至今,中国同东盟国家召开了两次高官会和六次联合工作组会议。
“尽管此次东盟系列外长会开始前,在南海问题上有一些杂音、不和谐的行动,但后续行动指导方针的通过反映出本地区各国都有合作的强烈愿望,希望加强互信。”曾担任中国驻新加坡、泰国等国大使的张九桓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