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高速开始提醒单向收费 律师:应取消收费

2011年06月01日10:5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单向收费 收费站 提醒车主 收费窗口 收费年限 首都机场 收费方式 收费政策 收费员 收费行为

本报讯(记者韩大鹏邓杭实习记者何正清)近日,央视曝光首都机场高速路收费站人员从不主动提示单向收费,致使司机们“花了两年冤枉钱”。昨天,当司机们再次通过收费站时,多数收费员会主动告知“单向收费”。但对于是否停止收费,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待上级部门确定。

昨天,记者驱车往返收费站,收费员均主动询问“是否有票根”,出示后,收费员将票根撕下,开启拦卡使车辆通行。记者在不同窗口多次尝试,对方纷纷主动告知“单向收费”。其中一名收费员透露,公司内很多员工收看了节目,“以前说的比较少,曝光后我们就互相提醒,争取别犯错误”。

记者注意到,在收费站外50米处有个绿色指示牌,提示单向收费的词语夹杂在密密麻麻的字体间,过往司机很难注意。对此,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收费站始终按照规定收费,节目曝光后,员工的工作意识可能有所加强。记者询问可否将绿色提示牌放在收费站内,并将提示字体加粗,从而起到提示作用,负责人回应称“这是个好主意”,随即以驾车为由挂断电话。

该公司另一名负责人解释称,收费政策实施前,对于收费方式、操作方法等具体内容,曾通过各大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在开始实行单向收费的最初三个月,收费站工作人员对每辆车均进行相关提示。目前,收费窗口、收费站广场、票据的背面都有醒目标识,提醒车主单向收费的相关规定。

此外,一些市民呼吁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停止收费。该负责人说,高速公司仅是管理部门,调整具体收费标准的相关事宜有待上级部门确定。

■律师说法

取消高速收费是大势所趋

昨天,著名律师、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由于消费者不知情而多收取的费用,属于不当得利,高速公司未尽到提醒义务,属于恶意占有这笔费用。因此,高速公司应及时向消费者返还这笔费用。如果由于时间较久、消费者单据难以保存等原因,向每个消费者返还费用有难度的话,高速公司也应交出这笔钱,并设立消费者基金,由专业机构托管,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同时,价格管理部门也应对不当收费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邱宝昌认为,从保障公平、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来看,机场高速取消收费是大势所趋,但需要有个过程,关键在于政府部门要拿出勇气和决心,并进行调研。他表示,高速公路收费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尽管高速公司与有关部门签订了收费年限的合同,但设立的这个年限是否合理仍有待讨论。对于不合理的收费合同,可以进行撤销、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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