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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了收费期限的高速公路仍然再以每公里3元的价格收取过路过桥费,已经被明令禁止收费的二级公路也在违规收费,对于这类现象出现的原因和解决的方案,我们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他表示,“现实生活里面可能还相当普遍。现实生活中就是有有法不依的情况,可能还比较严重,怎样能够使法律严肃性真正特点体现。这是一个很值得我们各个方面来努力方面解决的问题。”
贾康认为,尽管管理部门早已明确,收费罚款必须收支两条线,但在有些地方,地方财政跟交通处罚部门利益息息相关,这才是现在公路乱收费出现的结症所在。他分析说: “
从地方财政来说,它这个做法是违背了管理部门早已明确的直收直罚的收入要收支两条线这样一个基本框架,收支两条线。就是直收直罚是一种公权力,这种公共权力的行使要在法律框架之下受法律的约束,同时明确在财政分配制度上有规定。必须是所有这种罚没收入直达国库,或者公共财政金库的收入,不允许在中间和这个直收直罚任何利益单位挂钩,不管你称作福利也好,称作津贴也好,称作奖金也好,一律是不允许的。这个原则必须贯彻。如果不贯彻就马上会发生咱们现在普遍出现这种实际的挂钩,而只公共权力扭曲,造成公共权力被局部利益所支持,所控制,这样非常不健康的状态。”
贾康分析,目前在很多地方,其实已经实行了收支两条线,但是从结果来看,收费、罚款和部门经费挂钩的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咱们就是说北京直区的首都,它给交通罚款现在名以上收支两条线,但我们了解到实际没有做到。我们现在在交通上面如果你有什么违规,它是开着单子交到银行里专户,这个形式要收支两条线了,进专户以后,直达公共金库,然后在支出方面另外安排管理部门,他自己所有一些待遇。但现在呢,可能还没有完全解决,在某些地方这个专户里所积累的罚款收入的量,和它的年度可运用的经费的量之间有一种什么联系,这种联系不真正割断,收支两条线是做的形式,而不是做的实质上。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在法律的这个严肃性方面需要有奖惩制度,谁遵法守纪,应该给他褒奖,谁违法违纪,应该对他要惩罚,另外这种事情运用好应该提高它的透明度,让公众能够知情。没有这样一个知情权,可能很多事情就是空谈,有了知情权后面跟着就是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和这种是政府按照良制的这样的规则,不断改进自己制度安排一种压力,这个压力是良性的,是我们现在这个社会购进和谐社会特别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