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中国发展门户网北京5月10日讯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今日上午10时举行,针对公立医院的护理费用标准的问题,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郭燕红做了介绍。
郭燕红说,现行的护理费的收费标准非常低,在北京一级、二级、三级的护理费分别是9元、7元、5元,还有的地方只有5元、3元、1元,现行的护理服务收费标准不仅严重背离了护士的劳动价值。
关于合理调整护理费的问题,首先,应该把它纳入医疗服务价格整个的管理体系当中,护理费只是医疗服务价格整体项目当中的一项。在我们整个医疗服务价格当中,有很多项目的价格都是背离了医院的付出成本,比如说床位费、诊疗费,再比如一些基本的检验,包括一些病理的检查,这些费用事实上都大大低于医院的成本支出。在这个问题上,相关部门非常关注,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曾经联合下发过《关于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提出了近三年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理顺医疗服务的比价关系,在规范医疗服务项目的基础上,适当来提高临床诊疗、护理、手术以及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所以,对于护理费的问题,应该纳入到整个医疗服务的比价关系和医疗服务价格的整体调整当中来一并考虑。
郭燕红还说,一方面要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另一方面不能加重病人的负担,包括经济负担和社会负担。所以,各地在进行护理费的调整过程当中,既要科学设定护理费的标准,同时还应纳入到医保,从而能够不增加患者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