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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曹袆旻告诉记者,向货车司机收取的是占路费,但当时的两位路政人员没有给司机开出票据,而是现场讨价还价,将收取的600元直接揣进自己的腰包,且态度恶劣,没有为故障车辆的司机提供及时的服务和帮助,这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目前公司已经对该2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在一份文件中,记者看到:4月23日,在包茂高速蒙陕界路段,路政大队四中队路政员裴波、王鑫及协政员王峰在执行公务时,利用职务之便,向大货车司机非法索取钱财一事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影响十分恶劣。事件发生后,内蒙古高路公司极为重视,立即组织公司违规违纪审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后,认为路政人员裴波、王鑫及协政员王峰确实存在利用工作之便违规操作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严重影响了自治区及交通系统的行业形象,向车主私自索取钱财的3名违纪路政人员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内蒙古高路公司给予当事人裴波、王鑫、王峰(协政员)开除公职的处分,给予路政四中队中队长张栓成撤职处分,给予路政三大队副大队长记过处分,对鄂尔多斯分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这种公路补偿费一般都产生于高速路上的突发事故,以包茂高速内蒙段的政执法大队三中队为例,3月共处理17起损坏路产事件,共收取补偿费381740元,4月共处理17起损坏路产案件,共收取补偿费502595元,按照规定都必须向当事司机提供正规的票据,而这笔费用中,70%用于修复路产,30%用于办案协作、举报奖励以及增添路政装备。但曹袆旻同时告诉记者,由于个人利益的驱使,许多路政人员不按公司规定而不开票乱收费的现象确实时有发生,自己曾经就处罚过多起乱收费事件,今后对于类似的现象,公司将更加严厉地查处,并接受广大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