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将党委领导纳入问责 问题官员2年不提拔

2011年03月23日08:5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问责 问责程序 科学发展观 党委领导 领导职务 不贪为宝 问责制度 领导成员 官员问责制 提拔

■马上就访

党委一把手不被问责不公平

京版问责办法将问责的对象由政府领导扩大至党政领导干部,首次将本市党委领导纳入问责范围。

“以前各地出台的问责制,主要是对行政官员进行问责,而同样作为决策者的党委领导干部却很少被问责。”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这对行政官员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因为党委领导的决策,往往处于更加重要的地位。如果问责制度缺乏公平性,就无法让被问责的官员心服口服,也无法让群众满意。

据介绍,各级党委领导,特别是党委“一把手”,作为一个地区的最高领导者,对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假如这个地区的党委“一把手”,科学决策、反腐倡廉、勤政爱民,那么,毫无疑问,这个地区将会风清气正、政通人和;反之,则违法乱纪现象泛滥成灾,党内腐败现象滋长蔓延。

该负责人称,强调问责制要重在“问”, 此次京版问责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问”的对象,并在透明度、渠道、范围和力度方面面有所加强。

■案例

宜黄事件党政一把手全免职

宜黄县“9·10”拆迁自焚事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被免职,江西省统计局副局长李智富调任宜黄县委书记。宜黄县长苏建国也被提名免去县长职务。专家评论说,宜黄“一把手”被免职,让公众看到了拆迁问责回归常识的开始。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承担代价。

党委一把手被问责的案例不止这一例,湖北省石首市2009年7月25日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石首市委书记钟鸣因处置 “6·17”事件不力被免职。专家评论称,更令公众乐见的是,此次对石首市一把手问责,表明《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正由文字威慑转变为实质性的威力,正由以往偶一为之的选择性操作,转变为失责必究的刚性执行。

针对京版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认为,党委政府作为问责第一责任人,问责效果会大大提升。他同时解析了问责制度“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实施问题。

既要问领导之责,也要问政治之责;既要问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恶劣影响之责,也要问在位不谋其政之责。

问责主体

党委政府问责增效

京华时报(微博):京版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与全国版相比,哪些值得关注?

李永忠:最值得关注的是,京版办法明确了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主体,市委市政府、区县党委政府是问责决定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问责,即党委和政府作为问责第一责任人。

问责的实施首先要解决问责的主体问题,过去没明确,实际上主要是纪委和组织部门作为问责主体。但党风廉政建设第一主体是党委,现在北京将问责主体由专门机关和职能部门扩大到党委政府,问责主体提升就是一大进步。

京华时报:如由同级党委政府问责主要党政领导干部,能否执行到位?

李永忠:过去纪委和组织部门问责同级部门是不好问的,现在由党委政府问责就顺利得多。当然,这还没有解决同体监督和同级问责问题,但加大了问责的权力权威。只要党委政府作为问责第一责任人,问责效果就会大大提升。

问责执行

首先问责领导定策用人

京华时报:目前,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是怎样的情况?

李永忠:现在只是在执行层面问责,原来是对领导干部直接犯的错误问责,后来对大范围出现的问题问责。由于对乱作为和不作为这两方面的判断标准还不是很清晰,这方面的问责也就做得还很不够。问责应是全方位的,对决策、执行、监督这三个环节,都要实行问责,才能真正收到实效。

京华时报:还需怎样完善问责体系?

李永忠:要解决“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

由谁问?党政组织要问责,专门监督机关要问责,群众要问责,媒体要问责,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也要问责。

问什么?应当问决策、执行、监督之责!目前是问执行之责多,而问决策、监督之责少。

怎样问?既要问领导之责,也要问政治之责;既要问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恶劣影响之责,也要问在位不谋其政之责。

毛泽东说过,领导的责任主要有两项,一是出主意,二是用干部。用干部,关键是不拘一格、大胆选拔和使用优秀人才。分管干部的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多一些萧何月下追韩信,刘备三顾茅庐的态度和襟怀;出主意方面,领导不仅要会自己出主意,更要会调动大家出主意,会用别人的主意,这样你才会把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治理好。而我们现在不少领导干部不会、不愿、不敢用优秀人才,自己出不了,也用不了别人的好主意,这种治理就很差。而问责制,首先就要问领导干部出主意、用干部之责。

在这个过程中,我觉得就是要依法依纪,按照有关的实体和程序的规定去问责,不能乱问责,这就需要制定和细化相应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来保障。

京华时报:此前的一些事件让大家难免产生“问责力度不够”的想法,对问责的威慑作用有疑虑。

李永忠:从权力问责到制度问责有一个磨合期,但这毕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国有500多万公务员和近3000万事业干部,不用问责办法来增强其责任心,解决其“能出”、“能下”,势必要出大问题。毛泽东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几千万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出不下不流动,怎么能不腐败?

实施制度问责,就是要从政治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等,一点一点问下去。这样,首先有利于提高我们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心;其次,有利于澄清吏治,做到制度反腐;第三,有利于解决干部队伍的能上能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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