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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公务员的工资正在进行一场规范化的调整。
范一晴(化名)是上海海关做现场查验工作的一名科员,入职3年。她告诉记者,她的薪水将在明年1月1日进行调整,调整后薪水在4500元(税前),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800元,职务津贴3700元。“跟以前相比下降了45%。”范说。
工资调整的不只是范一晴一个人。上海海关在9月底召开了以“规范津补贴”为中心内容的动员会议。从10月1日起,上海海关中属于直属海关的公务员收入开始调整。
“我们的调整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的。”上海海关对外宣传办公室负责人11月26日下午对记者表示。关于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中央早有文件规定——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六部委《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意见》,第二年,中央纪委等六部门再次发布了《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
11月22日,人事部工资和福利司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近期各级各部门正在完善公务员薪酬改革的配套措施,落实去年7月展开的公务员收入分配改革方案。
记者获悉,除海外之外,这次工资调整还包括了国家检验检疫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税务局等在内的所有中央直属机关。
规范明细
在海关已经推行的调整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规范津补贴明细。
按照原有的收入构成,海关公务员的收入分为两张卡,一张俗称工资卡,一张俗称奖金卡。其中工资收入分为四项,分别是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
从已有的改革迹象来看,海关这轮工资改革,取消工龄工资:工资收入分为两项,分别是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前者略体现一些工龄系数。
按照范一晴入职三年的工龄并从事现场查验的工种计算,她这两部分的收入总额在每月800元左右。
原先奖金卡中的收入则名目繁多,包括季度奖、浦东补贴、口岸津贴和交通费、通讯费补贴等。改革后,只留下级别津贴一项,在这个收入科目部分,津贴数额与职务级别挂钩,且全国各地的标准考虑了一定的地区差异。其中,上海海关的科员为每月3700元左右,副科级每月4100元左右,正科级4500元左右。
而原先的浦东补贴、口岸津贴等各地不同的科目全部取消,过节费、季度奖等以现金或者消费卡形式发放的费用也一并取消。
这次的调整幅度显然超出了上海海关公务员们的预料——调整后,像范一晴这样的科员的税前总收入在每月4500元左右,而之前,她能达到7000元。
这一点,在上海海关9月27日下发的《上海海关党组关于做好规范津补贴专项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通知”)中也有体现:“由于我关属于此次规范津补贴工作的“限高”单位,在政策标准兑现以后,干部职工收入将有一定幅度下降,关员承受的经济压力和生活负担也相应加大”。
为此,文件特别要求要做好关员的政治思想工作,专项政治思想工作以“两调(心理调适、预期调整)、三解(解惑、解难、解压)”为主题。
据范一晴所知,10月开始调整的都是“大关”的员工,包括上海海关下属的技术处、审单处、教育处、监管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另外还有缉私部门。
在地方的海关机构统称“京外海关”,分为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两个级别。其中,直属海关基本包括上海海关(总关)等俗称“大关”的职能部门,没有独立财务核算。而隶属海关是一线的操作单位,一般称为“小关”,上海有12个机构,全部财务独立核算。
范一晴所在的部门是一线操作的部门,属于财务独立核算的三级财务单位。
在预定的调整时间表中,第一轮收入规范开始于半年前,主要针对中央直属机关,10月份这一轮是直属机关的京外机构等“二级财务单位”,明年1月开始各地方公务员收入调整也将实施。“小关”的公务员们将与上海本级公务员一起调整。
“此次党中央、国务院下决心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不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以行政手段为主消除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收入差距,目的是要将公务员收入分配纳入法制化轨道,逐步建立起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更加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正常收入增长机制。”上海海关在专项通知中说。
两卡并一卡
在海关内部的会议传达中,两卡并一卡的收入“阳光化”是下一步的调整方向。
此前,海关等部分公务员的一些基本工资项目都在工资卡内发放,多数津补贴则在奖金卡内发放,后者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规范收入名目的政策之下,海关公务员后一张奖金卡中的津补贴名目基本被取消,留下的一些合规名目则将合并到工资卡内,一起进行个人所得税收计算。“规范津补贴”则是打破隐性收入的切入点。
“分两张卡当然有弊端,比如收入来源不一样,不完全是工资,还有工资外收入,存在个人所得税征缴不透明不规范的问题,还给灰色收入留下较大空间。”一位长期从事薪酬研究的专家评论说,“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把工资外收入的部分包括灰色收入都纳入工资总额,‘阳光化’是大方向,是一个规范收入的问题。”
此前,公务员的收入基本包括显性收入和隐性收入。显性收入包括账面上记载的或申报纳税的工资收入、实物收入、房租收入、金融资产收入、合法经营性收入等。隐性收入则包括账外存在的个人福利,如未记入纳税账户的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补贴和以实物形式出现的物品发放,一些领导干部配车、司机、秘书等。
在广州、北京、武汉及福建厦门等地方已经开始的公务员收入阳光改革中,类似的措施大致有四条。第一缩短工资条,一些市、区和部门自己确定的津贴、奖金被整合。二是固定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在内的所有项目均和级别直接挂钩并固定下来,并根据工龄和任职时间长短,划分各种档次。三是行业间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被弥合,大致比例是“70%的人涨,20%的人减,10%的人持平”。四是暗补变为明补,把一些暗补货币化。
记者从相关渠道得知,上海财政局的财政局政法处、财务处两个处室也已经从今年年初开始研究地方本级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方案,调整的原则基本将和中央直属机关保持一致,但正式方案尚未出台。
目前,同属于中央直属机关的国家检验检疫局京外机构也已经实施了与海关同样的“规范津补贴”的收入调整。此次检疫局的调整没有分二级和三级财务单位两步走,而是一次性调整完毕。另一中央直属机关国家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京外机构则还没有开始调整,但相关政策已处在酝酿之中。( 本报记者 陈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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