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式发布了《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提出了今后15年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总体目标,即2010年基本遏制住目前生物物种资源急剧减少的趋势,2015年基本控制生物物种资源的丧失与流失,2020年生物物种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记者从12月7日召开的国家环保总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两个《规划纲要》是我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生态功能区建设领域首部重要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不仅将推进我国丰富的生物物种资源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减少生物物种及其遗传资源的丧失和流失,同时也体现出我国认真履行国际公约和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的态度。
《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纲要》是由国家环保总局联合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16个成员单位,历经两年时间共同编制完成的。《物种规划纲要》确定了12个重点领域的近期和中长期规划任务,提出了“十一五”期间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利用的10项优先行动和55个优先项目,为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明确财政资金的投入指明了方向。
据了解,生态功能保护区是指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蓄洪水、防风固沙、维系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内,有选择地划定一定面积予以重点保护和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指出,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对于防止和减轻自然灾害,协调流域及区域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和地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吴晓青说,我国将在生态功能保护区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合理引导产业发展,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林业和旅游业,限制“三高”产业的发展。二是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改善和提高区域环境质量。三是强化生态环境监管。
最后,吴晓青透露,明年上半年我国将发射生态环境卫星,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和预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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