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价上涨将是一个逐步缓慢提高的过程
我国原来的水价只包括了水的处理价格,而没有包括水资源的价格,也没有包括污水处理的价格,更没有包括整个水生态的代价。随着水务改革的深入,这些价格将逐步加进目前的水价中,全国水价的整体上涨已是必然。随着我国水资源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通过价格杠杆调节水资源的供求关系,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水价改革的主要目的。近几年来,国家加大了水价改革的力度,《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相继出台,国内大部分城市都已或在积极酝酿水价上调的具体方案,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合理调整城市供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等措施。“十一五”规划为水价改革拟定了路线图,首先上涨的将是污水处理费,其次是水资源费,再次是水价的上涨。按照发改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的意见》,对暂不能达到保本微利水平的地区,要制定最低收费标准,对污水处理费达不到0.8元/立方米的地市,其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国家不予资金支持。因此,从全行业看,对比国内污水行业收费现状,污水处理的征收力度和污水处理价格还有较大上升空间。
尽管我国平均家庭用水支出只占我国家庭平均可支配收入的2%左右,同国际平均水平相比还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但不应该忽视我国贫富差距较大的现实,如果包括饮水和污水处理两项,中国水的全部成本将达到5-6元/立方米,部分地区可能会到10元/立方米,如此高的成本普通民众将无力全部承受。因而水价上涨不可能一蹴而就,水价提高方式更多的是采取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我们认为各费种之间、各地域之间,水价提升的幅度和速度差别将非常大。国际上水价改革存在两种对立的政策取向:一种是“全成本水价”,就是改革成本将全部由终端用户来承担;另一种为“非全成本水价”,企业进行全成本核算,但一部分支付责任由政府承担。考虑到我国国情,政府将会选择后一种方案。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就表示,中国不可能按照发达国家给出的“绝对市场化”的“药方”进行水价改革,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改革之路,并充分考虑百姓和社会承受能力,逐步推进。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已决心在水价改革进程中承担更大的责任,而不是把改革成本全部推向民众。(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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