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持医疗卫生改革
2007年国家加大力度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启动城镇医保试点,探讨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基本构建起我国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1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为了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进,中央财政年初预算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101亿元,已向中西部19个及东部4个共23个省(区、市)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9396亿元。2007年国务院明确要求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80%,考虑到参保农民增加较多的情况,在结算上年补助资金的基础上,采取了100%预拨当年补助资金的方式,并将农业人口50%以上的市辖区列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据统计,截至2007年9月30日,我国8553%的县(市、区)已经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总数达2448个,参加新农合人口726亿。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随着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加大,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将得到有效改变。
2支持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007年,为推动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中央财政分别按照社区服务人口人均3元和4元的标准,向中、西部22省(自治区、直辖市)拨付了2007年城市社区公共卫生补助资金1033亿元,用于补助中西部各地为居民提供传染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和老年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目前,我国98%的地级以上城市、93%的市辖区和一半以上的县级市,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框架已经初步形成。
3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
目前,新一轮医改方案正在制订之中。随着我国对公共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逐年提高,让13亿人都能享受低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已经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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