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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突出民生为要、和谐为本,建成幸福美丽城市
坚持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千方百计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公正、更实在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加大民生投入促进“保障实”。积极实施一批普惠性民生工程,确保全市财政民生投入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保持在65%左右。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健全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城乡居民人均寿命由74.78岁提高到76.1岁。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货币化安置比例90%以上。
强化就业创业促进“增收快”。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大就业培训力度,鼓励和引导广大劳动者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打造一批敬业、精业、勤业的专业人才队伍。有针对性地做好返乡农民工、企业下岗人员、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贫困群众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到2021年,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2755元、19787元。
完善公共服务促进“生活好”。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工程,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教育投入,确保所有县(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验收。积极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实施普通高中软实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度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回应群众多样化文化生活需求。大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积极推进“健康宜宾”建设,全面深化卫生计生改革,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大力培养医疗专业人才,严格医疗执业标准,推动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药。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和产业,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切实抓好民族宗教、新闻出版、地方志、爱国卫生、红十字、电子政务、科协、档案、工会、青少年、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事业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促进“环境美”。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市,以“三江九河”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深入推进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现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滩造林绿化和天然林管护全覆盖,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9.59%。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连片建成10个“万亩林亿元钱”示范区。大力改善环境质量,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到2021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80.7%,PM2.5年均浓度比2016年下降10%以上,市、县(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深入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能源装备产业,建成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推进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开发和综合利用,全力打造临港开发区、翠屏区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基地。大力普及环境知识,倡导绿色办公、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
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秩序优”。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提高社会治理体系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完善城乡网格化服务体系。积极支持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重点专项整治,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坚决杜绝暴力恐怖案件、极端恶性事件发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落实自然灾害防范措施,强化以公安消防为骨干的多种形式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护机制,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置信访问题,及时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社会矛盾。
强化国防建设促进“军民融”。强化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巩固和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活动。切实做好国防动员、国防教育、人民防空、交通战备、优抚安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