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中医药服务
(一)中医类机构、床位及人员数
2015年末,全省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共有5281个,其中:中医类医院261个,中医类门诊部38个,中医类诊所4980个,中医类研究机构2个。全省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7108张,其中:中医类医院57043张(占99.89%)。与上年相比,中医类床位增加3763张,主要是中医类医院床位增加。
全省中医药卫生人员53154人,与上年相比增加9467人(增长21.67%)。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45481人,中药师(士)6443人,两类人员分别较上年增长27.15%、减少0.48%。
(二)中医医疗服务
2015年,全省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4941.18万人次,与上年相比增加276.54万人次(增长5.93%)。其中:中医类医院增加209.12万人次(增长7.15%)。
七、分级医疗管理
2015年,分级诊疗取得一定成效,大医院“减量”效果初显,基层医疗机构发挥“守门人”作用。
总诊疗量变化: 2015年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诊疗量4.51亿人次,其中门(急)诊疗量4.34亿人次,同比分别增1.27%、1.63%。其中,省市级大型医疗机构门(急)诊疗量同比增长5.73%;县(区)级医疗机构(含二级民营医院)门(急)诊疗量同比增长4.47%,基层医疗机构(含一级及以下民营机构)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以下民营机构同比分别增长1.89%、5.13%、6.78%。
出院量变化:2015年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出院1542.6万人次,同比增长2.76%。其中,省市级大型医疗机构出院人数同比增长5.98%;县(区)级医疗机构(含二级民营医院)出院人数同比增长4.15%;基层医疗机构(含一级及以下民营机构)出院人数同比增长0.31%。
八、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2015年,367个“取消药品加成”的机构中,综合医院203个,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140个,专科医院21个,其他机构3个。
“取消药品加成”的机构中,100%的机构取消全部药品加成。
“取消药品加成”的机构总诊疗6471.48万人次,出院441.15万人,较上年有所增长;出院者平均住院9.04日,病床使用率94.29%,较上年有所下降。
“取消药品加成”的机构共减少门诊药品收入5.74亿元,门诊病人次均节约药费8.87元;共减少出院药品收入11.64亿元,出院病人人均节约药费263.89元。
“取消药品加成”的机构药事服务费收入698.19万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收9.03亿元,财政补助2.74亿元,三者共占“取消药品加成”减收总额的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