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农村贫困妇女减贫成就及原因分析
中国经济持续发展惠及了农村贫困妇女。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工业和服务业,吸收了许多妇女劳动力,从而增加了她们的收入。
国家扶贫政策在惠及所有穷人的同时,也使贫困妇女普遍受益。从1994年开始,中国减贫领域相继出台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及《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等指导性文件,并不断调整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等具体举措。虽然这些政策本身的性别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但它们在推动国家减贫成效的同时,也惠及了大量农村贫困妇女。
惠及所有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政策令贫困妇女获益良多。如覆盖范围越来越广泛的最低收入保障政策使贫困妇女、特别是老年贫困妇女获得了虽水平较低但稳定可靠的保障。过去女童入学不受重视,失学女童比率远远高于男童,普惠型教育补助政策使更多原本上学困难的女童得以进入学校,农村女童入学率明显提高,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女童入学率提高更快。合作医疗制度缓解了贫困妇女看病难的困难,有助于减少妇女因病致贫的可能。
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妇女收入。妇女平等参与经济是中国政府实现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地位、推动妇女发展的首要目标。为此,政府通过多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妇女职业培训的力度,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起消除妇女就业歧视、保障妇女平等劳动权、实现公平就业的法律保障。如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111号公约),2007年颁布《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等,并在其中强调消除就业歧视以及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经济领域的性别平等,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
改善贫困地区妇女健康状况是减少女性贫困的重要手段。在贫困地区,政府启动了一系列旨在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的项目。如针对贫困地区饮用水安全,开展了“母亲水窖”工程,通过支持在干旱山区修建水窖达到改善饮用水质量的目的。针对孕妇住院分娩率低的问题,政府提供资金支持,使更多农村贫困孕妇可以接受正规的健康检查并住院分娩,这大大减少了孕产妇和婴幼儿的死亡率。在全国普检建立了妇幼保健站,提供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服务。
提高贫困妇女受教育水平是提高贫困妇女能力,实现减贫的重要手段。相关的教育优惠政策包括“两免一补”政策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制度,前者有利于减轻贫困家庭的教育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女童的受教育权,减少女童辍学率和妇女文盲率;后者则改善了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减轻外出务工父母尤其是务工母亲的心理负担。在贫困地区还实施了“春蕾计划”等一系列促进女童入学的计划,专门对女童入学困难的家庭提供定向补助。各级政府还针对成年妇女开展扫盲教育和职业培训,对于增加贫困妇女就业发挥了非常重要作用。如通过对农村妇女提供家政服务培训,帮助大量贫困妇女可以进入城市家庭做工,目前,家政工行业已经成为贫困妇女进入城市非农业就业市场最重要的途径之一。
将女性减贫纳入制度化,是推动贫困妇女发展的重要手段。半官方的妇女组织----“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在妇女减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贫困妇女需求,妇联联合扶贫、教育、卫生等多部门开展针对妇女减贫的活动。自1995年至今,国家连续颁布了三个《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将妇女减贫纳入国家的工作目标。在大规模的全国减贫行动中,制定了有关妇女减贫的监测指标。2004年在中国上海召开的全球扶贫大会上,中国政府发表缓解和消除贫困的政策声明,强调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积极支持贫困妇女参与实施扶贫项目,妇女参与人数占所有参与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
国际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在支持中国政府减贫的规划中,都强调将妇女减贫作为重要目标,并制定了相应措施和监测评估标准。如香港乐施会在中国内地开展了多类项目以促进妇女儿童的社会参与、提高妇女生计及倡导社会性别平等。在北京、广州等地总计支持了数十个以社会性别为主题的项目,推行相关的培训、社区服务、公众教育、政策研究等倡议工作,以传达社会性别平等的信息,提升妇女地位,逾七万人受益。中国大陆也逐渐成长出一批致力于促进妇女减贫的本土非政府组织。如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以西部贫困地区妇女为主要服务对象,多年来与政府各部门进行合作,开展实施了“母亲水窖”、“母亲健康快车”、“母亲小额循环”、“母亲复明扶贫工程”等公益慈善项目,投入资金达7710万元,50多万妇女从中受益。
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为贫困妇女脱贫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妇女减贫成效也有效推动了中国减贫进程。